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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重庆两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管委会为开发建设管理提供服务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建设管理局(民防办)指导下开展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本中心的宗旨为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提供服务。其职责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方针及法律法规,依法受委托承担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二)承担辖区建筑行业资质资格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建筑、监理、检测等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备案等具体工作。
(三)承担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事务性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受理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四)承担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注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施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指导建筑行业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事务性工作,参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工作。
(七)负责引导和推进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开发建设;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节能管理,做好新型建材、环保建材、新能源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八)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重庆两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综合科、建设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建筑节能科、安监一科、安监二科、质监一科、质监二科8 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071.97万元,支出总计7,071.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9.22万元、下降175.95%,主要原因是:因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事业单位,原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调整到年初结转结余。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0.1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84.97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0.1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711.80万元。
3. 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5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07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41.22万元,占86.54%;项目支出317.45万元,占13.46%。
4.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1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3.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事业单位,原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调整到年初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6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97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9.46万元,下降17.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项目支出。
2. 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46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95万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预算。
3.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多划1.49万元。
4. 比较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33万元,占总支出的6.46%,较年初预算减少5.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108.1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8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89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减少43.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5.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未用完。
(3)城乡社区支出2053.66万元,占87.07%,较年初预算减少424.77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年初的项目预算。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736.21万元,工程建设管理317.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6.79万元,占3.25%,较年初预算减少17.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8.99万元,购房补贴17.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0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发放了对原两江建管中心人员住房补贴,2018年度无此笔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96万元,津贴补贴281.29万元,奖金468.32万元,社会保障费285.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5万元。公用经费67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42万元,增长了46.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用房租赁支出277.4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0.95万元,水电费5.63万元,邮电费28.24万元,物业管理费48.7万元,房屋租赁费277.4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13.6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1.35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1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55万元;无公车购置和出国费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车3辆,其他车辆5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人均接待费177.41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全年机关运行费1736.2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0.95万元,水电费、物管费及房屋租金33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1万元,差旅费26.3万元,培训费1.37万元,会议费1.93万元,福利费4.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万元,税金及附加8.24万元,其他支出172.19万元,购买办公设备17.26万元。因2017年,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8年改为参公事业单位,所以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367.39万元,其中房屋899.54万元,通用设备393.99万元,专用设备20.05万元,家具、用具53.81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无单价在50万元的通用设备和单价在100万元的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7.26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采购(货物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已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2019年工作中具体实施。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陵,联系电话:023-674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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