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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01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0 |
人和街道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通知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人和街道辖区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对举报事项一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有多人举报同一起违法行为的,对最先举报人给予奖励(综合举报电话:96001)。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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