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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宫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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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宫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22〕130号)。

三、申请条件

给予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户籍地及居住地均在天宫殿街道范围内的60-6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户籍地在天宫殿街道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重残一二级老年人、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7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四、办理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两江新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变更)审批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市特困人员证明、残疾证(第三代)、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新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审核和公示。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应严格核查相关材料,并将初审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人员名单在社区公示7天。对60周岁及以上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社区应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对其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会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社区居委会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公示结果,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审批。

(三)审批。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

签署审批意见;对未经批准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其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因情况变化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经核实后停止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并填报《两江新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停发审批表》。

八、注意事项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街道办事处按月发放,申请人同时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或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申请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申请人自主选择。

九、联系方式

天宫殿街道民办:023-67646166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08号

天龙路社区:023-67625466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天龙二支路16号

丁香路社区:023-63064066

通讯地址:重庆泰山大道东段106号凯亚德酒店5楼

星湖路社区:023-63111297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银杉路68号

东湖南路社区:023-63012292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28号

洪湖东路社区:023-60391137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锦橙路与星光大道交叉口西北40米

红枫路社区:023-63253303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民安大道447号附19号;

东湖北路社区:023-63210240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天吉路4号附41号;

太湖西路社区:023-60360722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人和大道6号耀文大厦

梧桐路社区:023-63085628

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泰山大道东段126号附2号至附51号;

玉兰路筹备组:023-67041002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27号附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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