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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低保边缘家庭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的申请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年龄 |
家庭住址 |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
审核结果 |
1 |
潘*龙 |
36 |
渝北区天龙支路**号3幢**-3 |
1083.5 |
纳入低保边缘家庭 |
拟不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的申请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年龄 |
家庭住址 |
不予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的理由 |
1 |
陈*强 |
53 |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2*号*幢2*-* |
低保边缘家庭转低保家庭。 |
举报电话: 67300716( 两江新区社保局)
67646166(天宫殿街道办事处)
67646106(天宫殿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
天宫殿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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