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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条件):户籍在本辖区的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及两江新区相关规定的。
二、办理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部门:街道民政办。
四、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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