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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0-022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0-10-30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2019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组织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民政、教育、财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科普、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退役军人、民兵、兵役、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震抗旱、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
7.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8.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9.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办发〔2017〕11号、渝委办发〔2018〕10号、渝委编委〔2019〕3号、渝委编委〔2019〕19号、渝两江党发〔2019〕22号等文件规定,天宫殿街道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和司法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原社会管理综治科,挂信访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监科)、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另设置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事业单位6个,包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1个,按“一街一所”设置。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3795.2万元,支出总计1379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6.8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购买丁香路社区用房项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19年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6.8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购买丁香路社区用房项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19年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5.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合计137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6.8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购买丁香路社区用房项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19年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其中:基本支出2891.12万元,占20.96%;项目支出10904.08万元,占790.0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95.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6.8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购买丁香路社区用房项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19年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4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47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购买丁香路社区用房项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19年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9.91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过程监管;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涉及项目包括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天宫殿街道幼儿园建设项目、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经费、安置房小区电梯改造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47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购买丁香路社区用房项目,二是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未达到支付条件于2019年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涉及项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9.91万元,下降11.46%。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过程监管;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实施未达到支付条件涉及项目包括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外墙整治工程、天宫殿街道幼儿园建设项目、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经费、安置房小区电梯改造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6.57万元,占27.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89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网格员增加经费,以及人员工资正常调整 。
(2)国防支出5.00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民兵及营部建设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17.73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关不必要支出。
(4)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幼儿园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5)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主管局下达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示范社区专项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34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2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丰富人民文化体育活动以及人员职级调整增加经费。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6.96万元,占16.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6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当年未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8)卫生健康支出153.70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4.5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环保专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6,910.71万元,占5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0.03万元,下降12.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以及相关工程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年内无法支付。
(11)农林水支出9.78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31.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关不必要业务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19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1万元,下降17.12%,主要原因是国土资源管理根据当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支付,减少不必要相关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74.99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调整相应调整缴费基数。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5.96万元,占1.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9.5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是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安置房小区电梯改造以及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26万元,增长3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薪酬调整以及补发以前年度薪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7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06万元,增长35.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扶贫开支、办公楼调整翻修以及网络运行费合同期到期支付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277.10%,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用于街道养老服务站装修款以及微型少年宫建设经费。本年支出4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长277.10%,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用于街道养老服务站装修款以及微型少年宫建设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21.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万元,下降6.3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2019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一致,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务车管理支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3万元,增长38.95%,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费及油费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对口扶贫单位彭水镇沿河村一行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94.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0万元,下降98.20%,较年初数和上年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46万元,增长3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扶贫开支、办公楼调整翻修以及网络运行费合同期到期支付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4.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 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6%。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社区养老服务站相关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5项,涉及资金10449.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个别项目因未达到支付条件未能在本年度实现全额支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天宫殿街道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自评表见附件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执行数为361.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楼栋通道整治改善了居民人居环境,二是通过整改通道墙壁脱落,灯具损毁及防火门老化等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预算资金的支付受工期以及相关部门结算情况限制无法100%完成年初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是进一步精细化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支付制度进行支付。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天宫殿街道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 |
联系人 |
67393832 | |||
及电话 | ||||||
主管部门 |
对街道天宫殿街道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 |
预算单位 |
天宫殿街道办事处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 ||||||
年度总金额 |
365 |
365 |
361.72 |
99.10% |
质保金未支付。 | |
其中:市级支出 |
|
|
|
/ | ||
补助区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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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招投标工作、推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做好群众工作,取得居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定期举办监理例会,掌握工程实施情况;严格按照竣工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工作;整理工程资料,完善决(结)算手续。 |
完成了天宫殿街道东湖南路社区安置房小区楼栋通道整治工程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资金使用率 |
365 |
361.72 |
99.10% |
质保金未支付。 | ||
完工时间 |
2019.12 |
2019.10 |
100% |
|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 ||
安全作业 |
安全事故0发生 |
未发生安全事故 |
100% |
| ||
居民满意度 |
≥民满意 |
95% |
100% |
| ||
其他说明 |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393832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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