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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19-003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康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康美街道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 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

3. 负责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4. 抓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租房、出租屋和非本辖区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5.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6. 负责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老龄等工作。

7. 负责计划生育、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安全生产监督、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 做好防汛、抗旱、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9.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提高居民素质的各种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10. 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 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康美街道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渝编办〔2005〕430号文件规定,街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牌子)、社会管理综治科(挂信访办、安监科牌子)、社会事务科(挂社会保障科、计生科牌子)、城市建设管理科、财务统计科、司法所、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4个,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环卫所(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牌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康美街道2018年度收入总计10,280.24万元,支出总计10,280.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58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康美街道本年度在保基本、保民生的基础上,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工程项目,确保全年收支稳中有降。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康美街道2018年度收入合计10,280.2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9.58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康美街道本年度在保基本、保民生的基础上,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工程项目,确保全年收支稳中有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0.2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康美街道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8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58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康美街道本年度在保基本、保民生的基础上,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工程项目,确保全年收支稳中有降。其中:基本支出2,556.44万元,占24.87%;项目支出7,723.80万元,占75.13%。

4. 结转结余情况。康美街道2018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康美街道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8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58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保基本、保民生的基础上,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工程项目,确保全年收支稳中有降。较年初预算减少392.46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同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和过程管控,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率保持较高水平。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康美街道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28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58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保基本、保民生的基础上,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工程项目,确保全年收支稳中有降。较年初预算减少392.46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同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和过程管控,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率保持较高水平。

康美街道201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康美街道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1.17万元,占38.7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法制建设、财政管理、政协事务、群团建设、平安建设、铁路护路、宣传及信息维护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33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以及零星工程待分配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较少。

(2)国防支出17.11万元,占0.17%,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民兵及营部建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12.70%,主要原因是预备役部队管理经费未使用。

(3)公共安全支出54.68万元,占0.53%,主要用于司法基层业务、社区矫正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2万元,下降27.09%,主要原因是聘请社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本年度只支付部分首付款。

(4)教育支出11.26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14万元,占1.10%,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看护及群众体育活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9万元,下降37.74%,主要原因是中央大学柏溪文物旧址修护工程项目经费未使用。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50万元,占9.24%,主要用于社区就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民政对象救助抚恤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61万元,下降32.52%,主要原因是为充分保障民生和就业,年初增加对该项支出的预算,同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装修)项目施工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93万元,占1.43%,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优抚对象医疗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1万元,下降9.49%,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扶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均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结算。

(8)节能环保支出27.78万元,占0.27%,主要用于环保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管理支出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4,549.61万元,占44.25%,主要用于市政监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环卫绿化、垃圾分类、违建整治等城市管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95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增加。

(10)农林水支出7.81万元,占0.08%,主要用于河长制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防汛支出减少。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8.47万元,占1.83%,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微型消防站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03万元,下降15.29%,主要原因是安全监管工作支出减少。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0.00万元,占1.07%,主要用于国土房屋安全管理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0.00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违章建筑拆除支出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113.84万元,占1.1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4万元,下降8.9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资基数缴纳公积金。

(14)其他支出8.95万元,占0.09%,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5万元,下降40.33%,主要原因是社区微型少年宫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康美街道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7万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它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9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07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设备购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康美街道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6.56万元,下降99.29%。本年支出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6.56万元,下降99.29%,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生社区养老服务站房屋购置支出,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康美街道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25万元,下降83.3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7万元,下降56.0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康美街道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8.75万元,下降43.7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街道建立了严格的公务用车事前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降低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5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康美街道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2.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康美街道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3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援藏工作经费,二是加大对辖区居民的技能培训和司法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导致培训费增加,三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增相关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美街道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康美街道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7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设施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10万元,主要为迎春灯饰、养老服务站装修、绿化整治等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56万元,主要为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康美街道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398.32万元。自评项目均为一般性专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佩玲,联系电话:023-630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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