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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竹林实验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简章

日期:2023-06-13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渝两江教发〔2023〕65号关于印发两江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两江教发〔2023〕66号关于印发两江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调整方案的通知》和《渝两江教发〔2023〕6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重庆两江新区竹林实验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学校简介

重庆两江新区竹林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成立于2005年,位于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占地总面积近9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学生近3500名,教职工200余名,市级学科名师4名,市区级骨干教师35名,并成立有区级物理、化学名师工作坊,承担国家级、市区级教研课题10余项。学校系两江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屡获新区中小学办学质量考核一等奖、校长年度工作考核一等奖,获得国家级、市级各项荣誉称号数十项,管理团队被新区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师生参加各种比赛多次斩获全国及市级大奖。

招生简介

(一)招生原则

1. 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2. 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登记入学。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

3. 对口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4. 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二)招生办法

1. 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收10个班,招生450人。

2. 招生范围

江与城(含新江与城)、天元道、天骄公园、壹江郡、中伦金海岸、楠竹苑、慈竹苑、水竹苑、商业中心、页岩村、融创壹号院。

3. 报名条件

(1)儿童在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2)属于我校招生范围且符合“三对口”报名条件。

4. 报名流程

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领取入学通知书

5.报名要求

(1)网上信息采集。2023年6月15日8:00至6月19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进入【办事】页面,选择【部门服务】-【市教委】-【两江新区入学一件事】,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要求。所有报名入学学生需按“渝快办”APP系统要求规范上传提供完整的入学信息资料。

(3)现场报名审核。6月20日上午8:30请家长和学生携带相关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资料准备

①在学校大门保安室领取并填写入学申请表。

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面均需复印、户口主页(左下)、孩子页(左上)、家长页(右下)、增减页(右上)复印在一张A4纸上、其余页按此排版复印在其余A4纸上)。

③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持证人与户口簿户主不为同一人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领取入学通知书。审核通过的学生请于7月30日前到两江新区竹林实验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逾期没有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咨询电话

校招办:(023)81157505

办公室:(023)6768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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