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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户籍在大竹林街道辖区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低保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满70周岁)。
二、补贴标准
(一)80-89 周岁人员50 元/人/月;
(二)90-99 周岁人员 100元 /人/月;
(三)100 周岁以上人员 500元/人/月;
(四)70-99 周岁低保老年人 、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 200 元/人/月。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老人可持以下材料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办理: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开通银行卡功能)或者本人银行卡;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申请书、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三)申请人为低保老年人,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高龄津贴从年满上述周岁当月开始发放(年满上述周岁当月未申报的,从申报审批当月开始);
(二)高龄津贴人员死亡,津贴次月停发;
(三)高龄津贴人员户口迁出的,津贴于迁出后次月终止;
(四)高龄津贴人员户口从其他地方迁入的,从户口迁入后次月起开始发放。
五、咨询电话
序号 | 社区 | 联系电话 |
1 | 水竹苑社区 | 023-63024659 |
2 | 紫竹苑社区 | 023-63017315 |
3 | 龙竹苑社区 | 023-63115756 |
4 | 凤栖沱社区 | 023-63014711 |
5 | 汪家桥社区 | 023-67640150 |
6 | 星汇社区 | 023-634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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