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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推动人社政策接地气、连民心、惠民生,我们推出政策宣讲小课堂专栏,定期向大家讲解社保政策。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哪几种转移情形?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它从哪些方面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适用于经办哪些社保业务?
对群众来说可从哪些方面受益?
今天,人社小课堂就来一场知识小测验
看看你能答对多少!
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哪几种转移情形?
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主要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二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三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待遇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
四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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