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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6788038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游* | 重庆市鸳鸯融科蔚城4-601 | 符合临时救助政策, 同意上报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
序号 | 申请人(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翠云街道办事处(盖章) | |||
2025年 6月 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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