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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整治城市乱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两江新区公安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在原限行基础上,扩大限行范围,起草了《关于扩大三轮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两江新区公安分局。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023-67642011;邮箱地址:ljxqzhzl@163.com。
附件:《关于扩大三轮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1年11月29日
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三轮车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整治城市乱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规范两江新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营运秩序,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两江新区三轮车限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7时至24时。
二、限行车辆
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三轮车。
三、限行区域
在人和大道、民安大道、星光大道、庐山大道的基础上,扩大至:天宫殿街道辖区所有道路;人和大道以西—金开大道(含)以南—金通大道(含)以东形成的夹角区域内;金童路(含)以西—金渝大道(含)以南—金开大道(含)以东—金福路(含)以北形成的环形区域内。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两对应”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
(二)快递业三轮车:符合“六统一”要求(即“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编码、统一保险”)取得重庆市邮政快递专用标志的快递三轮车。
五、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将依法严肃处理,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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