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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10-09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两江新区信访办(以下简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本部门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委发〔2016〕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共重庆两江新区工作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方案(修订)〉的通知》(渝两江党﹝2016﹞103号)和《信访工作条例》,本部门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贯彻执行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督导、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等工作。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本部门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重庆两江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ljxq.cq.gov.cn/)。本部门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部门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B座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龙兴大厦北一楼,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B座 ;收件人:重庆两江新区信访办;联系方式:023-67308396;邮政编码:401120。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龙兴大厦北一楼;收件人:重庆两江新区信访办;联系方式:023-67465789;邮政编码:401135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部门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两江新区信访办,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3-67308396;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龙兴大厦北一楼,联系方式:023—67465789;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人若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本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两江新区管委会(复议机构:两江新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2楼;联系电话:023-63415325)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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