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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1

一、总体情况

(一)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分局主要通过两江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示网站、两江新区公众信息网、市局网站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2019年,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2个类别604,同时通过行政审批大厅公示栏进行多渠道的环境信息主动公开。

(二)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共收到旭原创展大竹林三期工程、万科星光森林等项目的依申请公开5批次,办理办结率100%

(三)环境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了环境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分局明确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分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二是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工作具体情况,持续落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渝环两江发〔201447),并更新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做好了铺垫。

三是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搭建。目前,分局主要依托两江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其中行政审批信息通过两江新区网站发布,其他政务信息均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或者新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四)传达学习情况。

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通知文件精神,提出了强化日常保密工作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和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等工作要求,消除泄密隐患,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5

186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2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因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对分局信息公开均有要求,目前分局通过三个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暂未实现统一和集中,如何进一步完善发布形式让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更方便地获得所需公开信息成为下一步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按照信息公开方案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切实推行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核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信息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实行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对未及时公开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四是提升整体水平。及时开展环境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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