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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030号,邮编:401122,电话:023—63052610,传真:023—630501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营造更加法治、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职能职责,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凡更必审”发布机制,规范了系列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质效,确保每一条对外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信息公开审核。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落实好依申请公开台账登记管理,以纸质文书形式记录好受理、处置、审批、回复各个环节,妥善保管工作痕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通过网站、微信、重庆税务年鉴、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其他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13类政务信息3.8万条次。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职能运转、工作情况。
1.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及时通过税务子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服务微信群、QQ群、区局通知、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内容公开、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政策进行解读公开,在“重庆两江新区”官方微信号上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及时更新税收政策。
2.规范纳税服务公开
通过线上广泛公开和线下精准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及时宣传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全市(全国)通办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对促进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
3.严格行政执法公开
依据权力清单,按照税收政策宣传途径,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事项。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将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在办税服务厅公示,并以多种方式加强相关税收宣传。做好税务决策信息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包括行政处罚决定、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征管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的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多渠道公开。
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信息,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电话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在处理的过程中与相关业务科室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19年,共受到并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市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梳理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套制定了发布内容、发布流程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市局主导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审批工作。
2.依托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
3.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重庆两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超过55000人,全年阅读量超过30万人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及时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支持多渠道的信息发布和政民互动。
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开展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责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在2019年度重庆市税务系统绩效管理考核中,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无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149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3938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了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条例》掌握还不够充分,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两江新区税收工作重点任务,致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处置和答复质效,突出快捷便利,确保全流程信息化传输;二是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整合力量和资源,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团队;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运用“互联网+”,充分发掘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平台功能,积极探索构建信息公开新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