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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两江新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2022年两江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拓展政策解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政策咨询办理、疫情信息、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8条。通过“平安两江新区”微博、微信公众号面向公众发布便民服务类信息185条、疫情防控类信息98条、政策类信息5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布公共政府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法制审核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质量2022新受理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均按期办结回复,其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1件,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件;处理2021年因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后续提起行政复议1起,重新答复属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局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法制审核,定期清理对外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力构建集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三位一体”的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模式,优化发布形式,将政务新媒体“平安两江新区”微博、微信公众号作为展示两江公安形象的重要窗口、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公安信息公开新格局。利用分局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500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1000万。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同时,积极开展“派出所窗口综合服务”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6

行政强制

91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7.2467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提升服务效能满足群众需求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实际和群众需求,不断加强改进:一是贯彻落实好上级要求,加强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新政策新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人员培训,指导相关业务警种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面对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严格依法办理相关案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回复群众信息公开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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