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 政策文件

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二十八)1205

日期:2022-12-06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市、区两级专家研判和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21260时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范围

1.人和街道:万紫山片区部分区域(枫山绣景单体楼,万紫山小区8栋、10栋、B2栋);金和片区部分区域(万科万悦汇文熹酒店、秋途酒店);东方王榭362单元;华夏城11栋、4栋,310栋;万寿山社区30911单元。

2.天宫殿街道:泰山大道东段以南部分区域(华宇北城中央111单元、121单元、122单元,华宇北城商务街1栋、2栋,华宇北城中央汇A4栋);保利香槟花园B32单元、33单元、101单元、103单元;十方界高层小区3栋。

3.大竹林街道:慈竹苑小区121单元。

二、管控措施

(一)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

(二)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三)市民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应接尽接”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我要写信
  • 版权所有: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0000054
    ICP备案号:渝ICP备15010887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