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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我局规范使用行政处罚等自由裁量权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现将有关裁量基准文件予以公示,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
我局目前共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4件,包括《重庆市人力社保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版)》。
监督电话:023—63395351
附件: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社保领域行政裁量
权基准》的通知
2.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的通知
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暂行)》的通知
4.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
量权基准(第二版)》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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