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申请人:蓝某
被申请人: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蓝某请求撤销被申请人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22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其不予立案的答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8月30日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申请撤回其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