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两江新区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两江管发〔2025〕22号
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庆两江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56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施行。后续相关工作按重庆市现行有效的政策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