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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2-01447 [ 发文字号 ] 渝两江管办发〔2022〕28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江新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各项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部门:

为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丰富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提升新区居民生活品质,经管委会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有力推进

调整完善两江新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蔺同志任组长,管委会一级巡视员李光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愚皮涛张黎同志副组长

小组成员由鸳鸯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管委会办公室、经济运行局、产业促进局、财政局、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及水电气讯管线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和审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政策措施、重要制度、研究成果和实施计划;统筹组织、指挥调度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各项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改造提升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进一步提升改造标准,打造完整社区,确保老旧小区高质量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问题为切口,以需求为导向,全面坚持和加强党建引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区党员干部尤其是社区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改造遵循 “五不要”“五要”居民不同意不宜改造、不统一意见不宜改造、不拆违不宜改造、资金不到位不宜改造、只改建筑不改配套不宜改造等“五不要”;要消除安全隐患、要解决好“一老一小”、要缓解停车难、要完善物业管理、要让环境更美好等“五要”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到改造提升过程中,“以旧焕新、以新换心”,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切实做成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效果共评的“民心工程”。

(二)坚持功能与品质齐抓。秉承“设计引领、串点成线、联线成面”的整体提升理念,改造提升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既改“面子”又改“里子”;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综合改造内容,分类满足居民安全、生活便利、品质提升等不同需求,编制《两江新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指引导则》(详见附件2),实施“一区一策”,聚焦群众最关心的养老抚幼、加装电梯、停车难、医疗卫生等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着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美丽、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美好社区。

(三)注重空间与人文交融。坚持塑形和赋魂并重,以风貌塑造为抓手,以绿色发展为原则,以人文内容为底蕴,注重建筑与街区在空间尺度、功能文化等方面有机结合;尊重原有街巷空间关系,在确保立面整洁美观的基础上,保留充满历史沉淀和地域文化的建筑特色;不大拆大建,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留住文化根脉,让改变的是“家”的模样,不变的是“家”的记忆。

(四)探索政府、社会共担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市民各方主体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用好政府、企业两只手,盘活各种资源要素,鼓励社会资本全程参与。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算好“出行便利”和“房屋增值”两笔账,引导居民从“站着看”到“跟着干”的转变,营造改造小区人人参与、小区改造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五)促进经济与民生共赢。注重修旧复旧,发挥建筑“活历史”作用,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因地制宜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商业价值,打造消费新地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周边农贸市场、商圈、特色街等聚集地转型升级,既满足居民家门口消费需要,又创造更多外来消费需求。

三、进一步扩大筹资方式,盘活各类资源,拓展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渠道

(一)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区级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城市更新、住房租赁及养老、托幼、卫生健康、便民服务、停车、安防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和统筹撬动作用。

(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挖掘停车场、便利店、农贸市场、充电设施、广告设施、楼层保洁、闲置房屋等“造血点”,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发展社区服务新业态。积极探索“ROT”“PPP”等模式,依法择优选择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进改造提升。

(三)灵活运用居民自有资金。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强化设计引领,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应遵循“先评估策划、再开展设计”的原则,方案实行分级评审制度。各街道应按照征集小区居民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包括实施模式、实施主体、资金来源等在内的初步改造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实施该改造项目后,方可按审定方案实施。

(一)方案编制。各街道负责向辖区老旧小区居民征求改造意见,对老旧小区组织评估后开展方案设计。实施主体主要领导牵头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并邀请社区书记、管线权属单位及一定比例的居民代表参与。

(二)技术审查。由实施主体组织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景观、造价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邀请社区书记、建设管理局、管线权属单位参与。

(三)联合会审。由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方案联合审查会,对项目建筑风貌、建筑间距、绿化景观、市政设施、消防系统等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重点项目或市级示范项目,由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方案变更。各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现场条件变化、政策调整、技术标准更新等原因,确需变更修改的由实施主体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助力老旧小区改造提速

通过减环节、并事项、提前介入等服务,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大力精简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流程。

(一)立项批复。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和估算资金大小,分类审批可研及概算。

(二)建设许可。新改革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出件、后台集成协同”的一站式服务。

(三)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由实施主体组织参建各方开展竣工验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由实施主体组织参建各方完成竣工验收后,建设管理局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限时联合验收。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压实各方责任,确保老旧小区任务对标落实

(一)计划管理。由建设管理局会同经济运行局、财政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年度计划,原则上项目提前不延后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由实施主体报领导小组同意。实施主体应按年度计划组织力量、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调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立分级调度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原则上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各街道办事处每周调度一次。

(三)强化宣传。解读各类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进度快、效果佳、治理好的典型做法、典型项目,适时组织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知晓度,共同营造“党建给力、居民出力、社会助力、各方聚力”的新区新风貌。

(四)督查考核。建设管理局会同管委会办公室加强对项目推进情况、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等督查督办,相关结果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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