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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3-0256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汤淳关于进一步理顺龙兴新城片区定销商品房 (安置房)小区管理的建议提案和答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有 效 性 ]
有效

汤淳关于进一步理顺龙兴新城片区定销商品房 (安置房)小区管理的建议提案和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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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渝北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

△提 案 者:汤淳

△提案题目:关于进一步理顺龙兴新城片区定销商品房 (安置房)小区管理的建议

△承办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提案内容:

关于进一步理顺龙兴新城片区定销商品房 (安置房)小区管理的建议

一、背景

龙兴新城由渝北区和两江新区联合开发建设,自成立之来,直面民生诉求,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在建设被征地拆迁农民安置房时,创造性地把用地性质由以往的行政划拨用地变为国家出让地,变农民安置房为定销商品房。截至目前,龙兴新城已建成和合家园、和泽家园、石船家园等7个定销房(安置房)小区,住宅面积共200.93万方,安置人员5.47万人;在建的天堡家园CD组团住宅面积27.36万方,可安置约0.72万人;近两年内还将新建2一3个安置房小区,住宅面积约85.40万方,约2.44万人将入住。

目前,上述定销房(安置房)小区的运行管理是以龙兴新城管委会、龙兴公司作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两江物业公司开展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费1.5元/㎡/月,其中群众缴纳0.5元/㎡/月,龙兴公司补助0.85元/㎡/月,物业公司自行补助0.15元/㎡/月。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消防用水、公共设施用水电费由龙兴公司承担。

按照市政府规划,两江新区负责新城的开发建设工作,所属行政区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因此,龙兴新城管委会作为渝北区政府派出机构,与龙兴镇和石船镇两镇政府负责龙兴新城辖区社会事务。龙兴公司是由两江投资集团和渝北区按58:42的股权出资组建,负责龙兴新城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配套、产业落地服务,现国企改革为商业二类国有企业。

二、存在问题

从2012年7月首批定销房(安置房)小区建成入住后,至今对涉及安置房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一直还未明确,现基本是由龙兴公司作为牵头主体,辖区政府处于配合管理状态。随着定销房(安置房)小区体量逐年增大,安置人口增多,社会管理事务变得更加繁重和艰巨。但龙兴公司作为企业,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不能有效处理各类社会事务,所委托的物业公司同样不具备执法权,化解社会矛盾难度大,所在社区因该事项无明确上级主管部门,自身力量有效,几乎对安置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处于无力维持状态,造成小区乱停车、消防管理、秩序管理、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的问题日益严重,很不利于小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很不利于安置房的长期健康管理。

三、建议

按照〔渝北区府2014年第45号常务会议纪要〕、〔渝北区府2017年131号专题纪要〕规定,渝北区安置房由土储中心统一修建,建成后交由所属镇街进行分房及管理,以镇街为依托对物业公司和小区进行管理。参照上述管理模式,因此,建议:

1.参照区内其他成熟建成安置小区管理模式,由龙兴公司将建成的定销房(安置房)小区交由龙兴、石船镇政府或龙兴新城管委会按行政辖区进行管理,以社区为依托对物业公司和小区进行管理。

2. 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两镇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提升定销房(安置房)小区的自治管理。

3.龙兴公司将所承担的物业补贴拨付至龙兴、石船镇政府或龙兴新城管委会统筹管理。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渝北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汤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龙兴新城片区定销商品房(安置房)小区管理的建议》(第117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龙兴新城新安置房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龙兴新城已成入住安置房小区有8个,和合家园ABCD组团,天堡家园ABCD组团,石船家园及和泽家园,建筑积为285.29万方,已安置约6.19万人。正在推进建设的安置房有龙兴安置房三期(未建手续报批中),石船安置房二期(未建手续报批中),约90.4万方,计划安置2.56万人。总安置人员约8.75万人。

二、安置房管理情况。龙兴新城入住的安置房8个小区的运行管理是以龙兴新城管委会、龙兴公司作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两江物业公司开展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费1.5//月,其中群众缴纳0.5//月,龙兴公司补助0.85//月,物业公司自行补助0.15//月。小区消防用水、公共设施用水电费由龙兴公司承担。两江物业公司对小区日常运行进行管理。龙兴公司作为牵头主体,辖区政府处于配合管理状态。安置房小区体量大,安置人口增多,社会管理事务繁重且十分艰巨。龙兴公司作为企业,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不能有效处理各类社会事务,所委托的物业公司同样不具备执法权,化解社会矛盾难度大,所在社区因该事项无明确上级主管部门,自身力量有限,几乎对安置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处于无力维持状态,造成小区乱停车、消防和秩序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等问题日益严重,不利于安置房的长期健康管理及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我委将积极与渝北区政府协调龙兴新城安置房管理运行相关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加快健全完善龙兴新城建成安置房小区未建成安置小区的管理机制。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对安置房物业补贴等费用的管理拨付工作进行相应规范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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