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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27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9 |
卢宾关于在龙兴镇安置房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及答复函
△类 别: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建 议 人:卢宾
△建议标题:关于在龙兴镇安置房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
△办理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关于在龙兴镇安置房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
龙兴镇农转城安置小区涉及和合家园一、二、三期,天堡家园,和泽家园,占地面积共计627989.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37364.46平方米,包括97栋高层建筑,商业街、幼儿园。现有户籍总户数14521户,总人口33703人;常住户数16487户,39407人。小区现有地下车库停车位6206个,地面停车位230个。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辖区居民越来越多的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现已有新能源汽车1260余辆,日后这个数据也会不断趋升,随之而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需求也会逐渐增大。
这几个小区车库产权属于龙兴公司,是国有资产,车位的租赁、买卖暂未对小区居民群众开放,不具备个人安装充电桩的场地条件。
建议:
1、针对农转城安置小区,在小区内统一规划区域用于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小区车位在租售时应考虑留部分车位作为公共充电车位,满足小区居民群众的充电需求;
2、推进私人充电桩安装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满足更多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3、加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管理,防止新能源汽车车位被占为他用、充电设备设施损坏等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卢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龙兴镇安置房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第442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阶段,龙兴公司对各安置房小区车库情况及市场需求做了大量调研工作,与电力公司、汽车充电经营企业等多家单位进行了联系对接,由相关单位制定了实施安装小车充电桩的初步方案,并进行优化,为下一步实施安置小区充电桩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接下来龙兴公司将继续完善充电桩安装的相关筹备事宜,积极推动建设,尽早为小区居民提供该项服务。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程剑;联系电话:023-673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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