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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建 议 人:曹兴兵
△建议标题:关于解决行政区域和市政管辖不统一问题的建议
△办理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关于解决行政区域和市政管辖不统一问题的建议
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过程中,因行政区划设置和市政管辖归属等诸多历史原因,导致不少区域存在行政区域和市政管辖不统一的问题,给市容市貌和社会秩序管理带来很大压力。以龙塔街道为例,所辖红土地社区、紫荆路社区、黄泥磅社区等都不同程度存在跨区交叉管理的矛盾。
一、交叉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红土地社区:渝北区洋河东路一巷支路与江北区通往五里店支路的交界处,约有150长的空地形成断头路,在地界管理上,该路段明确属于渝北区,但市政管辖属于江北区,渝北区认为该路段应是江北区的地界,江北区则认为是渝北区的地界,故此路段归属不明确,协调相关矛盾难度较大,所在区域的居民群众的进出因断头路带来诸多不便,且居民生活垃圾成堆,影响重庆市主城区形象。
另外,红土地社区地处江北区与渝北区两区交界处。根据渝市政委〔2012〕53号文件精神,红黄路中北大楼(含)为起点,五红路黄花园大桥支路口为终点,以道路中心线为界,道路以北由渝北区负责市政管理,以南由江北区负责市政管理,将红土地社区辖区范围全部纳入江北市政管辖中,行政审批、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占道停(洗)车、执政执法、投诉处理等均由江北市政环卫管理和维护。因体制的特殊性导致红土地辖区游摊屡禁不止,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屡见不鲜,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辖区居民正常生活。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区建设进程中,管辖权的限制导致社区只能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形式维护辖区整洁,无法根治红土地辖区脏乱差局面。
(二)紫荆路社区:中央香寓至紫荆商业广场沿线、佳华世纪新城A区外原公交车601起点站至阳光丽景路段的行政区划属于渝北区,但是人行道路的管理属于江北区市政,导致该路段的部分绿化缺失,沿路没有设置垃圾桶,人行道地砖破损严重、花台内的白色垃圾多等问题众多,老百姓反映强烈,多次与江北市政沟通却一直未能解决。特别是在文明城区等重要时段的保洁和绿化维护跟不上,影响创建工作质量。
(三)黄泥塝社区:红黄路沿线行政区划属于渝北区,但市政道路及园道绿化的管辖又属于江北区。居民反映市政设施整改经常不配套,渝北区和江北区规划和建设不同步,居民意见很大。
(四)龙头寺社区:2019年底,新溉路以北的东湖雅苑、新馨佳苑等几个小区行政区域划入两江新区直管区,目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新溉路500号的居民属于空挂户,很多不在当地居住;部分在新溉路以北居住的居民关系不能转到两江新区,目前仍在渝北区跨区域开展社会服务,给居民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和问题:1.联系不上空挂户的居民,不能提供应有的社会服务工作;2.目前有15名党员、14名优抚对象、5名低保、3名残疾人应属于两江新区行政区域,因为个人手续问题,目前管理关系一直在渝北区,居民反映不方便办事,且不便于社会管理。
二、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区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具体与江北区和两江新区对接协调解决。
二是统一行政区划和市政管理,确保同一区域规划和建设同步进行。
三是根据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原则,梳理空挂户问题,落实居民户籍,统一行政和社会管理,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办事和生活。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曹兴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行政区域和市政管辖不统一问题的建议》(第23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溉路以北东湖雅苑、新馨佳苑小区行政区域属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管辖范围。接到建议后,街道办事处党群办、民政办即会同天宫殿派出所在相关区域开展了实地摸排。
一、关于新溉路500号空挂户户籍迁移的问题
根据现有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规定,户籍迁移目前有家庭成员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等),人才引进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创业落户、学历人才落户等),以及购房落户几种情况,凡满足以上落户条件的,均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籍迁移落户。
二、关于党员个人手续办理的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两江新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常住地或户籍地、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的党员同志,结合本人意愿由党员所在党组织采取线上发起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线下提供相关党员资料并到所在党组织完成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视为党组织关系转接成功。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在实施属地划分后,符合条件的党员同志已悉数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针对部分材料缺失、党员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也与对方党组织进行了沟通反馈,但对方党组织也未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推进。
三、关于优抚对象、低保户、残疾人等问题
2020年2月,两江新区社保局民政事务中心和渝北区民政局对接确认了困难群众名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天宫殿街道,其中:低保户53户75人、特困1人、残疾人94人、医疗救助对象96人。
近几年,居民对两区优抚政策较为熟悉,本着尊重居民自愿原则,有以下两条建议:一是维持现有方式。二是由区级职能部门联系困难居民,经核实、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移交天宫殿街道管理。
对居民在户籍地街道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的,街道受理后,将启动经济核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进一步核实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并根据核查结果,对标救助政策,凡符合民政救助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需转办的,及时协调转办。
对户籍在天宫殿街道的残疾人可以将残疾关系转到户籍所在地,2009年后残疾人个人档案完整、并且残疾证在有效期内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残疾关系迁移。
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1890831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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