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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建 议 人:黄黎
△建议标题:关于加大力度管理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行为的建议
△办理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关于加大力度管理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行为的建议
占用公共区域、公共空间是违法行为。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论是新小区还是老旧小区,都有不同程度地有着公共区域被占用的问题。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反了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如果说小区里有哪种不文明行为最直接侵犯了所有业主的利益,那就是公共空间的私自占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龙湖西苑小区门口的商铺共公区域发现:因租客租用商铺开了民宿(赐福来),民宿老板为扩大区域,严重的占用了公共区域(也是消防通道),使原本通畅的道路变得拥挤、堵塞,如果有老人过路不小心会摔倒,如果有火情更不堪设想。《物权法》第83条规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这个公共通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是在发生火灾时,用来逃生的生命通道,但是这个通道内乱堆杂物,占用了公共空间、阻碍大家行走。当火灾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发生时,过道上堆积如山的杂物必定对逃生造成延迟,甚至无法逃生。在旁有个老人担心的说:这个通道是我们的生命通道,也是大家的公共空间,可这个老板已被占用这个通道很长时间了,一堵堵的杂物、哂被子晒衣服,给龙湖西苑小区里外不协调,既影响了环境,又给大家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规定应当给与处罚。
敬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要求民宿老板停止这样的行为,尽快恢复通道原来的样子。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管理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行为的建议》(第15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3月15日,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天宫殿街道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洪湖东路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龙湖西苑小区门口商铺(龙湖西路85号附2号门市赐福来民宿)违规摆放大量桌椅、柜子、花台隔断等杂物,占用公共区域和消防通道。经批评教育,已现场要求赐福来民宿自行清理了该区域堆放的相关杂物,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进行巡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此答复函已经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何一波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 游;联系电话:023-63018830)
附件:整改情况对比图
整改情况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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