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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重庆市渝北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建 议 人:许冰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
△承办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
随着人们对下一代教育的益发重视,大量培训机构涌入市场。但是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以及针对性较弱等因素,导致培训机构的发展乱像丛生。虚假宣传、超期收费、无证经营、卷钱跑路等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问题。尤其受疫情影响,很多培训机构生存困难,存在随时关店风险,日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存在问题
一是多部门管理,缺乏实质有效的制度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3号)和《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教民发〔2018〕5号)规定,教育部门负责办学许可审查、培训行为监管及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和反垄断等方面监管,人社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去年初又出台幼儿早教机构管理办法,牵头部门是卫计委。于是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幼儿早教机构如春笋般冒出。办法明确规定早教是0-3岁幼儿,但实际上挂早教机构办幼儿园现象很普遍,给原本就比较混乱的市场秩序又进一步带来压力。
二是预付费模式风险大。预付费模式,可以说是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遭遇退费难的重要原因。实际上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培训机构仍通过打折、返现等方式,诱导家长超期交费。
三是监管缺位的问题。在实际监管中,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基于监管力量、监管手段等客观限制往往处于被动,难以对校外机构实施全面有效监管,各区县教育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只能依托街道、市场局联合执法检查,但由于跨多个部门行政效率不高,而且依托一两次专项行动,很难形成常态化监管,只有检查的时候或者遇到群众举报时,发现哪家机构碰到高压线就去查谁,还未建立科学高效的常态监管机制。
四是无证无照现象突出。教育部门只针对学科类培训发证,并且设置的门槛较高。对于实力弱的公司来说,以兴趣艺术类培训取得执照后,暗暗从事学科培训屡见不鲜,并以低收费标准吸纳学员。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监管的难度较大。还有大量在小区住家办理培训托管,执法人员检查经常受阻。
二、相关建议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校外培训市场监管立法。以《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法》、《广告法》、《行政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各部门监管实际,出台针对性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培训机构的办学门槛。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把准入关,对申请登记注册为盈利性的培训的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经营者坚决不予登记和发证。
三是探索推行教育培训机构分级制。将培训机构分为ABCD四类,按照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A级机构证照齐全,设施齐备,师资正规,收费合理,合法经营。B类培训机构,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有执照,有正规场地且规模较大。收费合规且公示。C类培训机构有执照,但场地和规模较小,师资较弱。收费较低。D类培新机构基本属于托管,有执照,不能预付消费。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不同级别类型的培训机构制定相对应的监管与扶持办法,鼓励培训机构合法经营,做大做强,做出品牌,并在辖区学校内定期予以公示,推荐给老师和家长。ABCD分级是动态化的,根据各培训机构经营状况、社会反映、监督检查等指标每年评一次。对不合规的坚决予以关停.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教育与市场部门加大定期与不定期联合专项行动,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培训机构,严格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坚决处置,对具备办学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警示等方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加强广告监管。教育部门加大对教师队伍管理,严禁校内教师从事非法培训工作。市场部门应加强对培训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对虚假宣传,夸大师资力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加强合同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合同文本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及时予以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是成立行业协会,解决行业发展困难。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包括教育部门和市场部门对培训市场了解还不够深入与全面,如教师资格认定、培训机构等级评估、学费规范问题等。成立培训行业协会则可以有效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它能够在政府部门与行业之间进行沟通,形成行业自律、协同管理、社会共治局面,促进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六是加强消费引导,拓宽维权渠道。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门户网、报纸、手机APP等途径,加大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群众要结合家庭实际和孩子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法规范的培训机构,并设立投诉热线,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函
许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第10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和市级层面对培训机构监管的相关要求
(一)国家层面的指示要求。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乱象持续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培训机构回归育人正常轨道。”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再次要求“对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紧盯不放,坚决改到位、改彻底”。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要求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整治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局已启动全国范围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二)市级层面的部署安排。2021年中央巡视组反馈重庆市教育领域存在突出问题,要求“坚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营造良好教育生态。2021年4月23日,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5号),明确2021年4—12月在全市各区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召开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要求,按照“教育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的方式,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活动。
二、两江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整治情况
目前,两江新区有校外培训机构1200余家。其中,经教育局审批并经市场监管局登记在册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63家;经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但未经教育局审批、无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约674家;既未经教育局审批又未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无办学许可证也无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约500家。
自2018年以来,新区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已牵头开展多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2021年,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根据《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区制定《两江新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两江新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一)明确“谁审批、谁负责”,形成工作合力。在区专项整治工作组统筹下,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总牵头,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三类进行整治。一是街道负责全面摸排并牵头整治“双无”(无证无照)“黑机构”。二是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共同牵头整治“有照无证”培训机构。三是教育局牵头整治“双有”(有证有照)培训机构。
(二)分类施策,重点整治。一是规范“有证有照”,形成效应。召开“双有”培训机构年检复核专题会,讲清政策要求,讲明整治目标, 63家“双有”机构年检复核工作有序展开。同时,抽调区内学科教研员逐一审核培训内容超前超纲问题,组织片区督学开展培训内容备案审核及日常检查工作,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明显规范。二是打击违规违法,形成震慑。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街道等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查处培训机构20家,其中:叩叮学苑、little oasis 小绿洲、爱博瑞、新东方、小黄人、乖乖熊、励蜀育7家责令整改,子成教育、学翰(天宫殿)、学翰教育(金科)、旸谷(北大资源博雅)4家予以取缔,子成教育、学翰教育(天宫殿)、学翰教育(金科)3家列入两江新区培训机构“黑名单”。
(三)综合施策,营造整治环境。通过中小学官网、公众号、家长QQ群等方式向全区中小学家长推送《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不选择或慎重选择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签订承诺书,严肃招生纪律,强化师德师风。全力提升中小学校延时服务质量,把更多孩子吸引在学校。同时全面整治培训机构违规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意见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正式成立,预计在7月前后中央将出台全国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的“硬核”举措。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重庆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的新思路、新要求,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继续把好审批关、做好日常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合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同时从源头上持续做优、做强两江新区中小学“三点半”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提升增效与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联动,进一步优化两江新区教育生态。
此答复函已经两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皮涛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两江新区管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1359443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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