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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5-0033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城管局
[ 发字文号 ]
渝(两江)城决催字〔2024〕900090-1号
[ 标  题 ]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刘盈)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刘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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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渝(两江)城决催字〔2024900090-1

刘盈

本机关于 20241112日对重庆韬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渝(两江)城罚决字〔2024900090),要求重庆韬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收款单位: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开户行:建行两江金渝支行,账号:5000xxxxx397)或者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统一缴费平台缴纳,而重庆韬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该义务。因该公司解散时未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法释〔202018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如下催告:

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请你于2025717日前到指定银行(收款单位: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开户行:建行两江金渝支行,账号:5000xxxxx397)或者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统一缴费平台缴纳罚款73980元(大写:柒万叁仟玖佰捌拾圆整 )

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该义务,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202573

人:  田跃              联系电话:023 6036 2354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康美街道金通大道52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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