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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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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ull/2025-000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科创局
[ 发字文号 ]
渝两江科发﹝2025﹞6号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合作中心和海外站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合作中心和海外站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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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建设和运营扶持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56号)要求,为拓展海外人才项目引进渠道,促进海内外人才与技术双向交流,整合两江新区创新创业资源要素,根据离岸基地规划布局,两江新区拟在各企业、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择优设立第四批合作中心或海外站点并授牌,共同推动离岸基地高质量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两江新区依法经营的企业、科研院所、协会或者机构,具备海外人才项目来源渠道和本地孵化培育能力。

(二)申请设立合作中心的单位需在两江新区设有孵化场地。

(三)申请设立海外站点的单位需在海外设有办公或孵化场地。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离岸基地合作中心和海外站点的申报工作。

(二)申请单位填报申请资料,报送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申请资料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应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

(三)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会同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会审后,报两江新区管委会审批。

(四)公示评审结果。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531日。

四、申请资料

(一)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平台认定申请表

(附件1);

(二)海外人才及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房屋租赁协议;

(四)海外人才在海外学习或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单位法人证书;

(六)其他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

(二)申报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填报信息准确性和申报材料文字质量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雪梅,联系电话:023-6308791613983227108

电子邮箱:928666636@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大厦360室。

附件:1. 重庆两江新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平台认定申请表

2. 海外人才及项目情况统计表

3. 填报说明

                         

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414

附件1

重庆两江新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平台认定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平台

单位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平台地址

申请事项(合作中心或海外站点)

平台简介及工作计划

科创局意见

签字:

市场监管局意见

签字:

组织人事部意见

签字:

财政局意见

签字:

附件2

海外人才及项目情况统计表

申请平台单位名称

海外人才姓名

海外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

设立或所在公司名称

设立时间

主研项目内容

所在园区或孵化器

附件3

填报说明

1.“申请平台单位”必须是在两江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单位法人证书。

2.“海外人才姓名”:是指与平台申请单位已有合作或者已入驻平台的海外人才姓名。“海外人才”应具有海外研究生学历或在海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

3.“平台地址”:申请合作中心的请填写在两江新区的地址,申请海外站点的请填写海外站点的地址。合作中心和海外站点均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4.“平台简介及工作计划”:字数不超过1000字。

5. 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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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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