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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ull/2025-000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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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粮食生产经营企业:

为持续保障两江新区粮食安全,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规模和品种

区级成品粮储备130吨,储备品种为面粉。

二、储备方式

成品粮储备实行活库存。承储企业必须常年保证计划数量落实到位,不得空库或欠账。区级成品粮储备动用权属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承储条件

为了确保区级成品粮储存安全,承储企业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企业类型。重庆市内的粮食加工企业、大型粮油超市、批发企业,具有粮食经营独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经营能力。粮食加工能力日处理小麦100吨及以上,大型粮油超市、批发企业面粉经营量每月50吨以上。

(三)仓储条件。成品粮储备仓库必须符合四无粮库(无虫、无霉、无鼠、无雀)标准要求,单一库点仓容在200吨以上;应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设施,以及粮情测温、机械通风和降温控温、智能监控等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仓库周边无有害气体、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

(四)检测能力。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能满足对所承储的成品粮质量管控和食品安全管控;有2名及以上取得质量检验培训资质的检化验人员,或聘请三方质检机构检验。

(五)诚信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四、资格申请与审核

(一)企业申报。申报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填报《两江新区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

(二)申报资料审核。我局会同财政局等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初审通过的企业采用实地核查方式,进一步明确承储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费用补贴。区级成品粮储备费用补贴标准参照《重庆市市级政府储备粮油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按照700元/吨/年予以包干补贴。

(二)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成品粮承储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时间安排

(一)申请表提交时限。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7日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两江新区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提交到两江新区管委会龙兴大厦主楼617室。

(二)确定企业。4月22日前我局根据综合评审及实地核查结果反馈承储企业名单,4月底前签订承储协议。

附件:两江新区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023-65748057)


附件:

两江新区区级成品粮储备承储企业申请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

经营地址

日加工能力

月经营能力

仓库容量

仓储条件

是否存储市级、区级成品储备粮

专业检验人员

企业诚信情况

企业与仓库关系

□自主所有□租赁

申报品种及数量

申报企业承诺:

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类型:加工企业、大型粮油超市、批发零售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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