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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4-0219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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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促进两江新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4〕19号)要求,两江新区启动“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点击进入地方申报窗口进行自主申报,详见申报手册(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在全市分型结果中划分为“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对照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419中的分类标准,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进行自主申报。部门推荐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成长型”和“发展型”限制。

(二)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申报或推荐之日前 2 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 申报或推荐之日前 2 年内(含2 年)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申报结果

获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授予标识牌,在享受分型精准帮扶的各项扶持措施的同时,优先享有荣誉申报、培训推广、金融支持等方面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政策,认定有效期为3 年。

    附件:1.《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2.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4〕19号)

3.重庆两江新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站信息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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