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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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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3-0209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执行二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有 效 性 ]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执行二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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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

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执行二级

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于202112月被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评定为三级综合医院,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渝人社发〔201223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88号),经新区社保局、社发局联合评估,同意该院继续执行二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现通告如下:

1.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执行二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

2.2023年二级综合医院医保报销政策:

类别

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

一档

二档

在职

退休

门诊特病和住院起付线

300

440

门诊特病报销比例

不分一、二档,慢性病60%,限额1000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同住院

特病80%,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90%

住院报销比例

70%

75%

87%

95%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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