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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2-014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所属小区配套幼儿园委托办园项目情况公告

为给新区居民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推进现代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特将两江新区教育局所属的万科星光森林和金碧茂樾千山住宅小区两所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委托承办公办的“优质、普惠”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概况

(一)万科星光森林配套幼儿园。万科星光森林配套幼儿园位于两江新区星峰支路星原麓1号。房屋建筑面积3424.87平方米,规划9个班级,可容纳270名幼儿入读(具体开办班级及人数以面积核定审批为准)。整体建筑共有3层,园所设施设备完善,配套齐全,整体按照一级园标准打造,拥有9间班级配套教室,2间办公室,1间多功能厅,1间功能室,1间会议室,以及配套沙池和若干辅助功能性用房。计划于20229月开园。

(二)金碧茂樾千山配套幼儿园。金碧茂樾千山配套幼儿园位于两江新区礼学路728幢,房屋建筑面积2294.85平方米,规划8个班级,可容纳240名幼儿入读(具体开办班级及人数以面积核定审批为准)。整体建筑共有3层,园所设施设备完善,配套齐全,整体按照一级园标准打造,拥有8班级配套教室,6间办公室,1间多功能厅,1间功能室,以及配套沙池和若干辅助功能性用房。计划于20239月开园。

二、幼儿园性质

房屋及场地只能用于举办幼儿园,幼儿园的产权性质为国有,办学性质为“优质、普惠”的公有非营利幼儿园,办园者为办学主体和幼儿园的管理主体,在幼儿园管理运行上有自主权。

三、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教育督导机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质量、教育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收费情况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过程评价和专项督导等措施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评估和管理监督,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三)将幼儿园的教育补助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按照两江新区普惠幼儿园补助标准给予教育经费补助,保证足额到位。

(四)在办园之前,负责对其现有全部资产进行清理,将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幼儿园运营后,其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保持国有性质不变。

(五)对幼儿园的教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专业发展、评优评先等提供制度保障。

(六)为幼儿园按两江新区公办幼儿园标准提供园舍及开园前一次性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

(七)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按政策执行。

四、承办方职责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园,促进幼儿健康快乐发展。

(二)取得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相关许可,包括办学许可、法人登记证书,开设独立账户,依法接受年度检查。

(三)自正式移交之日起,承办方即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承办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坚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为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幼儿园,按照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为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合并统一收取。

(五)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办学重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接受相应的业务工作检查与指导。

(六)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配备幼儿园工作人员;保证教师待遇,工资水平不低于两江新区普惠幼儿园规定教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园长任职年限不少于10年,教师配备达到重庆市一级幼儿园的专业水平要求。

(七)按照《办园规划书》的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形成办园特色,在新区起到示范性引领作用。

(八)经费实行独立行政核算,办园者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园内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并独自承担前述维护维修费用。严格按照《重庆两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24)的文件规定(若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使用及处置国有资产,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幼儿园要提取一定比例办学收入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资助贫困幼儿。

(九)在核定招生人数范围内无条件接收划定范围内的幼儿入园,未经两江新区教育局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数量。在幼儿园招收新生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学测试。

(十)保证教育用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财政性教育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不得转租、转借、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担保或抵押等。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考核评价

(一)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对幼儿园实施年度检查。

(二)幼儿园向托管工作组提交自评报告,包括办学质量、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课程实施情况和效果、教师管理以及教师工资兑现等情况。托管工作组依据《办园规划书》对幼儿园开展考核。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工作需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幼儿园实施专项督察。

六、奖励与处罚

(一)凡在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幼儿园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幼儿园,两江新区教育局将进行奖励表彰。

(二)凡在协议期内出现违背《幼儿园工作规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办园质量低下等情况,或在协议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两江新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终止协议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重庆市示范幼儿园。二是重庆市示范幼儿园冠名合作幼儿园,并还须符合:办园时间不少于6年,合作幼儿园名称中须冠名重庆市示范幼儿园名称。若重庆市示范幼儿园和冠名合作幼儿园属同一幼儿园办学集团,并同时提出申请的,只接受重庆市示范幼儿园申请。

(二)拟聘园长。须具有担任重庆市示范幼儿园园长或担任分园执行园长的副园长,且任职年限不少于10年。

(三)书面声明。申请人近3年无年检不合格情况,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不存在未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无违法办学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财务能力,拥有足以保证举办幼儿园所需投入的资金。机构在最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八、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按计划开园,并在资金、人员、设备、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好首期开班不少于4个班的准备,同时加强持续投入,按照片区入读需求完成3-5年开齐班级的工作任务,按照园舍环境好、教学质量好、社会反响好的办园总要求,实现政府放心、人民满意优质幼儿园的办园目标。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下:

(一)承办申请书。包括办园资质和优势的情况说明、办园基本理念和构想、办园基本承诺等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印证资料:提供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拟聘园长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拟进入答辩的候选人准备以上原件及冠名合作协议原件备查。

(三)办园规划书:包括办园理念、办园基础和环境形势分析、幼儿园定位及办园指导思想、目标、宗旨等。

1.开园首学年计划:包括招生方案、班级编制、教育教学计划、人员编制方案及来源、组织机构图、经费投入说明、设备投入说明、供餐渠道及标准、工作推进表、风险评估和应急方案等。

2.三年发展规划: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应涵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幼儿素养提升、教育科研提升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设立举办人承诺书(格式)。

(八)提交申请人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九)与评选标准有关的其他材料。

九、信息公告及递交申请材料

(一)发布委托办园信息公告。 在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发布委托办园信息公告。

(二)递交申请材料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520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地点:两江新区教育局518室(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座)。

(三)相关材料规格要求: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需附材料目录),并制作一式七份(正本1份,副本6份),用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只接收当面报送,其他报送形式无效,过时无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申请资格或承办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评选流程

托管工作组成立评选小组,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和评选。流程如下:

(一)托管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托管工作组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根据办园规划书及拟聘园长评选,按得分依序确定3名候选人进入答辩环节(低于3名时,全部进入答辩环节),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聘园长参加答辩,答辩环节总分100分,答辩内容包括办园指导思想、目标、宗旨及办园基础和环境形势分析、幼儿园定位、开园首学年计划、三年发展规划,根据平均得分高低确定拟承办人人选。若候选人低于3名,拟确定的承办人人选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本次不予确定为承办人人选。

(二)承办人人选经两江新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评审结果在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liangjiang.gov.cn/)。公示期满,确无异议的,由两江新区教育局下达签约通知书,承办方于收到前述签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托管工作组3个工作日内组织签署试用期协议,试用期协议一年。承办方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签约,两江新区教育局另行确定委托事宜。

(三)试用期满后,托管工作组对照所有申报材料对举办幼儿园开展考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与举办的万科星光森林和金碧茂樾千山幼儿园(以审批名称为准)签订正式协议,协议期20238月至20427月止,协议期内托管工作组将定期进行跟踪考核。试用期考核未通过的,由托管工作组下达解约通知书,承办方在收到解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协议移交并撤场,逾期未按协议移交的或未撤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符合本委托办园公告第七条第一款的意愿者,可开具介绍信交两江新区教育局新科国际A518室,托管工作组将组织于519日上午9301100到园参观。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3-67460626

附件:1.承办申请书(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设立举办人承诺书(格式)

5.书面声明(格式)


两江新区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小组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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