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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1-04670 | [ 发文字号 ] | 渝两江市监〔2021〕106号 |
[ 主题分类 ] | 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5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12号)和《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18〕10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两江新区直管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申报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
(一)在两江新区直管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按规定报送企业年报;按规定向两江新区统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四)无欠租欠费、环保处罚及其他违法和违规经营问题;
(五)满足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类别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拥有以下项目的单位可进行申报:
1.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
2.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
3.微型企业获得国内商标注册的;
4.获得中国专利授权的;
5.获得中国专利奖的;
6.获得国家或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称号的;
7.获得重庆市专利分析项目“后补助”等各类知识产权项目支持的;
8.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获得认证的;
9.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获得国家备案的;
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登记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的单位,请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申报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的请示(附件1);
2.申请表(商标品牌用附件2、其他用附件3);
3.单位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收款账户,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项目佐证材料(附件4);
6.单位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商标品牌和其他项目的单位应分别提交,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四、申报流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8时前,向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9号渝兴广场B5座17楼。联系人:焦先阳,联系电话:023-63089542。
附件:1.关于申请两江新区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的请示
附件:2.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
附件:3.两江新区直管区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请表
附件:4.佐证材料说明
附件: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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