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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ull/2025-00000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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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应急管理局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4年两江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穿到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中,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市委和新区党工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委(支部)会、党员大会、主题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法治教育,采取“线上+线下”“个人+集中”“案例+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政治法治理论素养,将纪法知识、警示教育案例嵌入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等警示教育培训、讲座,全年局党委会研究学习5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学习12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4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2次,意识形态教育4次,促使党员干部产生思想共鸣。

二、局党委以上率下尽职履责

按照管委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规范言行、推进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要求,在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中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述职。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参加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依托12350举报平台,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03个,办结率100%。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环境。全面推进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8月8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

二是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始终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按照“渝快办”承诺办结时限要求办理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事项,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准备相关必备材料并进行预审,办件效率和效能进一步提高。持续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有序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

三是构建宽严相济的执法环境。配合市应急局推动《重庆市安全生产领域首次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通过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行政管理秩序的影响程度,彰显应急管理执法温度。强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依据《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

格落实决策程序。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作用,在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前,在法律方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集体讨论等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委正职末位表态。严格确保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达到规定要求,充分收集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审查,并形成法制审核意见书,对执法过程中程序违法现象予以纠正,本年度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23份。

五、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参照市级执法部门制定执法事项目录,实行以区县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动态调整优化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安全监管一线哨点作用,常态化组织新区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全环节安全风险拉网式排查,积极争取向街道放权赋能,一定程度上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生产安全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加强对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探索对下放行政事项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稳步推进行政备案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减少行政审批的数量和环节,在企业提交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即发放相关许可证照,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于20245月组织各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涵盖行政执法实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行政执法等相关规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依据市应急局制定的《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配合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本年度共报送行政处罚案卷3份。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配合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报送执法监督人员2人。开展举报类案件办理等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通报,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四不放过”,实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在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职尽责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公安、行业主管部门追责问责2起2人,对屡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六、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本年度我局无复议案件。配合司法局开展“ 以案促改”专项行动 ,已向司法局提供以案促改情况报告。贯彻落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 ,依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备忘录、两江新区行政复议监督及联络机制等,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1个。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本年度机关负责人出庭2次,出庭应诉率持续维持 100% 。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

二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在生产安全执法活动中,部分执法人员未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开展事故调查活动,未在事故调查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往往需要办理延期。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制定并调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邀请专家为机关作专题法治讲座,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培训班等,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专题普法,组织开展全国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一是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开展执法活动,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工作,期限内不足以完成事故调查的,及时申请延期。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及时对执法活动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时刻提醒执法人员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工作,按时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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