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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市局、管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两江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市局、管委会印发的《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有步骤、有重点安排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细化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时主要负责人担任分局案件审查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研究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及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常态化学习机制
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总体要求,将中央、市委印发的党内法规以及行业法规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要内容专题学习,全年召开党组会22次,中心组学习会7次,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党内法规10余项。突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全年狠抓党纪学习教育,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支部“三会一课”立体式推动党纪学习一贯到底、取得实效,全覆盖发放学习书籍150册,班子成员带头讲纪律党课;全体党员通读精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6大纪律12名党员作研讨发言,邀请西南大学教授作专题辅导,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干部网络学院必修课,党员干部自觉在学纪、知纪、明纪中守好纪律。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学法普法内容,分局办公区域设置党规党纪展板并定期更新,开展宣传普及和政策解读,实现分局干部职工学规全覆盖,不断提升党内法规知晓度和普及率。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全面支持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4年我局涉及行政复议案件3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分局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的生效决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打造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积极开拓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创建环评单位展示平台。从环评编制数量、编制时间、行业类别及失信扣分情况等方面对80家环评单位270份环评文件展示,为企业优选环评单位提供参考,提升环评质量。2024年两江新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合格率从2023年的90%全面提升至100%。二是制定“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流程”,深度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工作,进一步探索环评审批改革,简化报告文本内容,减少政策符合性分析、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可行性论证等章节,使环评报告瘦身1/3以上。三是以“双专员”服务模式服务企业,“双清单”服务项目落地,“双措施”优化环评服务。2024年服务企业超350家次,靠前服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及时落地投产,出席新区招商专题会14次,为60余个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了环保意见。
2.扎实推动绿色发展,助力美丽重庆建设。一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国家试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成清洁生产智慧服务平台,提高审核质效、节省审核成本,为企业减负。2024年平台已有企业数据262万条,入库清审方案236个,为20余家企业缩短审核时间,节约费用超百万元。该项工作获评“重庆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二是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气候友好型项目库管理实施方案》,优化调整项目库管理、认定、评估流程,科学精简流程,提升融资效率。三是创新气候投融资试点方式,拓宽适应气候变化要素支撑。依托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和气候友好型项目库建设,在气候友好型项目重点支持清单中增加气候适应类项目,推动一批气候适应型示范项目落地。
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落实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围绕诚信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机关守信践诺。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了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符合评价范围的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进行评价打分,并将评价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依法约束企业,加强社会组织信用意识,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4.有序推进两江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五批)的通知》对行政处罚、中央生态环保督查、信访投诉等多个渠道的线索进行筛查,对筛选出的6个线索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启动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二)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入,加快行政执法重塑变革
1.全面落实执法监管和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依法查处违法行为59件,罚款262万元,其中涉及“‘两打’专项”“三方机构作假”“机动车尾气检测作假”等重点领域案件4件,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件。强化执法与监管融合,倒逼企业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督促指导新区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深度整治工作。全年非现场执法占比20.3%,远高于全市1.9%的平均值,居全市第一;自动监控数据综合有效传输率99.24%,居中心城区第三,补全传输率99.41%,居中心城区第一。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包片下沉执法人员,负责各街道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指导工作。二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入驻“执法+监督”系统,完成信息维护,参加系统使用培训,配合人和、康美街道开展行政检查,机动巡查等。三是配合区司法局开展赋权事项清理工作,帮助街道开展执法工作,答疑解惑。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024年共计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配备执法记录仪及执法移动端,文字材料和视频资料相结合,对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全留痕、可追溯。在行政执法案件作出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公正、合法、裁量适当。二是积极参与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召开执法工作培训会,统一组织学习《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2024年版)等规范性文件,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证据、事实认定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案卷评查以每月自查、每季度参加区司法局和总队案件抽查结合,提升案卷质量。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渠道,我局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将告知当事人投诉渠道并送达廉政告知书,当事人有意见均可扫码反馈,并将安排专人处理执法投诉举报事宜。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1.落实普法责任,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动态更新《两江新区守法指南》,帮助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保法治意识。二是多次组织“送法入企”普法讲座。2024年组织生态法治宣讲4次,覆盖企业400余家。三是连续4年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案例巡展”220余场。通过建立“以帮为主,以改促进”的科学管理服务模式,推动“事后处罚”向“事前预警”转变,帮助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保法治意识。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一是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策文件等行政工作给予法律建议,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强化法治培训。2024年4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重庆市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2024年6月邀请重庆市公安局环境安全总队干警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现场勘察与侦破技术培训;2024年3月邀请区司法局调研员开展《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培训;2024年12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及其他培训2次。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环境执法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后的工作事项的落实,仍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二是执法力量薄弱,监管企业数量庞大,在岗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较为吃力。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案卷审查还需更加细致全面。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学习,强化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运用到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中,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依法履职,规范行使权力。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制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提高“执法+监督”使用效率。积极使用该系统开展行政检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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