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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5-00219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5-02-05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有 效 性 ]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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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法治税务为目标,以规范税收执法为重点,以优化纳税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两江新区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征程中,始终将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区局党委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0次、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13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动依法治税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其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

守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强化组收责任意识,精准分析税源情况,监控税收运行态势,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帮扶支持,顺利实现预期收入目标。同时加强跨境税源监管和非税收入储备,努力培育新的税费增长点。

(三)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

格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快反机制和直联机制的要求,及时收集2024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和基层意见建议,进一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细落实。持续加大精准推动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相关事项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确保“政策找人”找得到、找得准。从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入手,通过“内培+外宣”“线上+线下”“传统+创新”相融合的方式,不断强化税费政策的精准推送效果,以落实好政策宣传的“小切口”,做好撬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文章”。

(四)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

固树立法治思维,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方式、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效,有效降低执法风险。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更多地采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方式,寓情理于监管,融柔性于刚性。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

格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适用。开展处罚裁量基准培训,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解读,规范税务执法文书,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文书抽查专项工作,聚焦高频问题开展后续整改与法治培训。

(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重大涉税(费)事项审理工作规程》,对重大涉税(费)事项依法依程序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对于情况复杂、政策适用不明确的重大涉税(费)事项,听取公职律师意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有效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实质性化解矛盾争议

组建涉税争议化解团队,在第一税务所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坚持“枫桥经验”,注重发挥调解和解的作用,运用列事实、摆证据、讲道理等说理式执法方式,力争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建立案件协理机制,组织相关科室、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召开专项会议,充分听取纳税人诉求及意见。

(八)依法依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

按照市局《行政复议工作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平、公正、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我局受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后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要求,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局应对三起行政诉讼案件,一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两件经一审审理后尚未作出审理决定。

(九)信访工作平稳有

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将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议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对各项工作及重点人群、重要事项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明确信访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确保信访工作不拖沓,及时处理和反馈。

(十)强化公职律师管理使

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台账,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掌握每一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考取律师资格,并在学习考试时间上给予最大的支持。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事项研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活动,通过丰富的业务实践锻炼,有效培养公职律师实操能力,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水平,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9人。

(十一)助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

江新区税务局成立国企改革和政企分离改革专班,法制科作为专班牵头部门,采取多举措助力国企瘦身改革。深入调研,精准定位。组建专业团队深入辖区国企,全面了解其改革中的业务架构调整、资产整合与人员变动等情况,精准梳理出与国企改革紧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资产重组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土地增值税的暂不征收政策等,形成详细的政策指引手册,为国企改革提供清晰的税收政策路线图,让企业明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范围和条件。强化培训,提升认知。针对国企财务人员和管理层,开展“三攻坚一盘活”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申报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细节和申报实操要点。简化审批,加速落地。对国企申请税收优惠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中间环节,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快速落地,资金及时回流到企业,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改革攻坚阶段的资金周转。税企联动,化解风险。建立税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走访国企,收集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潜在风险点。对于复杂的政策适用问题,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会诊”,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确保改革过程中的涉税事项处理合法合规,避免因税务问题阻碍改革进程或增加企业负担。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与财政、规资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同推进国企改革中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在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涉及多部门政策协同的关键环节,通过联合办公、共同审核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辖区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十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

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区属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保证政府信息时效性、准确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亲自部署安排重点工作,直接把控重点环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用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接受考核和监督,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标准细化不足。虽然推行了“三项制度”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于一些复杂或边缘性的税务问题,存在执法标准不够细化、统一的情况,导致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裁量权,可能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二是纳税服务与法治融合的重视不够。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更侧重于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和提高办税效率,而没有将纳税服务与法治宣传、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有机结合起来,导致纳税服务的法治内涵不足。

三是法治监督机制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虽然建立了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不够灵活、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导致一些潜在的执法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是法治培训效果需深化。虽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法治培训,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中的复杂业务场景结合不够紧密,导致部分税务干部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的法治知识,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的提升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第一议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税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贯彻到税收工作各方面。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要事项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体制。

(二)细化执法标准和流

合实际执法案例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执法标准和流程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制定更为具体的执法操作指南,明确不同情况下的执法依据、程序和裁量标准,减少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继续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下功夫,结合法治宣传和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紧紧盯住当前税收工作中的不足,对标国际一流标杆、国内最佳实践,不断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举措。进一步做好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等便利设施应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

一步优化法制人员配置,鼓励法制科以外的公职律师以及法律专业干部积极参与重大复杂法律纠纷案件,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丰富法治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增加更多实际案例分析、模拟执法演练等实践环节,让税务干部在真实场景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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