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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两江新区分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党工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推动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2023年两江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助推法治建设
(一)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
一是分局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局督察委员会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公安数字督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渝公督察委〔2023〕17号),深入推进“智慧警务”督察工作;二是分局情指中心坚持“数字+智能”结合探索警情分流新路径,以全面推广“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2.0为契机,针对日常接处警工作中交通挡道类警情多发高发实际,围绕“1234”工作思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搭建“警情数智分流平台”,全市率先实现交通挡道警情自动、无感、秒级分流处置,探索出一条数智化警情分流新路径。9月1日试运行以来,日均自动分流处置警情190余起,分流率达70%,警情分流成效初显。
(二)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分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庆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契合分局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8次,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长何一波先后4次到交巡警支队一线调研,分局政委、专项整治组组长多次召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一线检查督导10余次,交巡警支队督导成员先后25余次常态化到大队现场指导,全力推动整治工作落地结果。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分局在各派出所、交巡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等窗口单位和重点区域、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26条,充分利用全区30块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整治宣传内容,组织应知应会抽查考试107人次,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执法整治类宣传报道10余篇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认真核查整改。针对市、区专项办动态交办的线索清单和分局自查出来的49条线索,安排专人逐项认真核查,126条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毕,目前暂无新增线索。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173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和40件交通类刑事案件,逐一开展评查,发现4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是积极完善窗口设备,围绕减证降费,在便捷高效服务上精准发力。深化“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减费用”四减服务,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变“多次跑”为“一次跑”, 变“多个环节”为“一站式”办结。在机动车及驾驶人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群众办事效率大幅提升,驾驶证业务从1天缩短至10分钟,车辆上户时间从1至2天缩短3个小时。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和自助大厅门口设立咨询导办人员,大厅内设立咨询导办台、值日警官为群众提供答疑解惑、排队取号等服务;先后推出“通道式”查验、24小时自助服务区、网上安全教育学习、“流动车管所”、“预约制”等便民利民服务;建立绿色通道,设立受理专柜,为孕妇、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个性化服务。二是围绕简政放权,在普惠均等服务上精准发力。把“简政放权”作为便民惠企的“当头炮”。因辖区内建有全市最大的机动车交易市场,通过市所的委托授权服务站前期受理业务,分局车管所通过事后审核、归档核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实施监管,这种管理方式的调整,极大地解决了群众排队上牌的突出问题,并定期为民营企业提供车驾管业务上门服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业务办理。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建立完善《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制度》等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联合城市管理局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分局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对外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文书及时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对外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文书公开已发布1312条(其中对外公开发布1236条,不对外公开76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分局撰写并在两江新区政府网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法制员制度,加强法制员队伍。法制员是案件办理的第一道“质检员”,也是案件的重要审核力量。分局共设有30名专兼职法制员,刑侦、治安、经侦、禁毒、交巡警支队以及实有警力在20人以上的派出所,均至少设立了1名或1名以上专职法制员,其余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所至少设有1名兼职法制员。分局印发了《法制员管理考核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各执法办案单位源头监督和法律服务保障。分局法制部门实行分片审核,包干到人,着重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罚和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治要求。三是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重新修订执法质量考评规定。根据市局对执法质量考评指标的优化调整,重新修订了分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实施细则》,优化调整具体落实措施,充分发挥考评导向推动作用。二是强化日常监督考评工作。充分运用执法质量考评,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工作,执行执法质量季通报、“五个一律”工作月通报、案件日巡查制度,指出办案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形成刑事、行政及信息化考评案件错题集,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现象,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23年,分局下发执法质量通报5期,下发“五个一律”工作通报7期,共通报问题案件500余件。三是加强日常预警提醒工作。对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受立案、未办结行政案件、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未及时处理的信息化考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每日向办案部门做预警提醒,及时跟踪处理情况。
(七)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结果,事关案件当事人权益保障,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分局高度重视。案件当事人向市政府、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后,法制会同相应警种部门、执法单位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经局领导召集法制、督察、纪检、警种部门和执法办案单位,认真研究,形成分局处理决定,确保每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质量。二是提供人才保障。尽管法制部门警力有限,仍挑选出法律功底深、业务能力强、阅历丰富的四名同志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出庭应诉,督促应诉单位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应诉准备工作,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统一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分歧问题,及时掌握和了解审判动态,确保应诉案件质量。2023年1月以来,分局作为被告应诉4起案件,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已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八)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按照分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引(试行)》(工作通知〔2023〕122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强化日常排查、做实多元化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重点人管控、加强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分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3440件,成功化解23208件,化解率99%。
二、存在的不足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办案程序意识不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筑根基,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让全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是定目标,把准工作方向。对标中央、市委、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一以贯之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让新区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重培训,提升能力素养。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按照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根据警种特点、岗位需求和基层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上门培训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两江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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