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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07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全年组织党委学法8次,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融入到税收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我局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强化组收责任意识,精准分析税源情况,监控税收运行态势,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帮扶支持,顺利实现预期收入目标。同时加强跨境税源监管和非税收入储备,努力培育新的税费增长点。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精准施策,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精细服务数字平台”,打造“贵宾工作室”“补老师工作室”等服务品牌,落实“十税合并申报”“智联通”“税港通”等创新举措,精准关怀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统一执法标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说理式执法”向“说服式执法”提升,寓情理于监管,融柔性于刚性。搭建涉税争议前置化解平台,组建专业团队将执法争议化解在初级阶段。

(四)有序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退减缓免税费政策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两江新区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税务、国库、财政三方协调机制,制定快速退税流程,确保退税渠道畅通,缩短退税到账时间。针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同时通过更新政策知识库、制作工作指引提示政策要点等方式进一步形成政策支撑,积极提升政策掌握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五)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要求,及时在官网上公示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在我局办税服务场所张贴和放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获取或下载。面对纳税人咨询,对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主动告知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 

(六)规范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2022年第20号)工作要求,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简化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和办税资料,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性成本。

(七)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结合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方式、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效,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执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执行过程六大难点开展2次集成式培训,参训干部达百余人,应对市局下发“首违不罚”疑点累计40条。二是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组织执法文书规范培训,聚焦救济权利告知不当、法条引用不规范等9个常见问题。开展执法文书专项评比活动,查找文书不规范问题20余条并整改完毕。组织专班对处罚量最多的5个税务所进行抽查,查阅处罚文书110余份,面对面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八)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税务总局2022年19号、20号公告要求,及时调整并公示行政许可目录清单,2022年,我局共公示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72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3241条,委托代征信息17条,欠税信息4760条,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10827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142条;继续规范运用执法音像记录仪;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对我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有力促进“三项制度”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九)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注重发挥调解和解的作用,运用列事实、摆证据、讲道理等说理式执法方式,事前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积极组织相关案件协调会,邀请相关科室、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参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与诉求,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要求,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对上年结转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作出了维持行政行为的决定,未出现新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持续强化内控监督。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从内部控制内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要求、内部风险防控计划三个维度全面梳理各类风险事项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总结内部重点风险防控措施,深挖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内部重点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内部控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亲自部署安排重点工作,直接把控重点环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接受考核和监督,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税务人员执法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税务执法中仍存在着执法文书不完整、法条引用欠妥、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容易引发涉税争议和执法风险。

二是法治理论培训力度不够。法治方面的课程总体以税法为主,对宪法、民法等课程培训较少。

三是区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执业保障、执业激励机制尚待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经费保障上还需进一步落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到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高质量推进首都税收现代化建设,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二)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

我局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2023年组收工作。强化横向联动、风险防控,持续围绕新的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回头看”,开展全过程监督,精准释放政策红利,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继续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上下功夫,紧紧盯住当前税收工作中的不足,对标国际一流标杆、国内最佳实践,不断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举措。进一步做好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等便利设施应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法制人员配置,鼓励法制科以外的公职律师以及法律专业干部积极参与重大复杂法律纠纷案件,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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