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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财政法治工作总结
(一)法治学习宣传情况
1.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精神等中央、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2022年,局党组会涉及传达议题39个,每个议题至少安排1名同志围绕主题发言或表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每次安排1项专题内容,全体党组成员围绕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书面发言材料、充分开展讨论,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双提升”。
2.全力抓好干部法治培训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抓好本单位干部法治教育,全体干部通过法治理论考试;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鼓励财政干部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对40周岁以下职工,要求全部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截至目前,在编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比例已超过50%。
3.积极推动财政普法宣传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区司法局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制定《财政局(国资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组普法责任。通过财政相关工作部署会,给全区预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发放《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财政管理相关宣传资料,提高全区财政系统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二)法治贯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的齐抓共管法治建设良好局面,财政管理、国资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平稳运行。
2.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部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及议事目录清单,厘清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边界范围,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及备案规定。充分发挥党组、支部管理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统筹、督促、检查、推动职责,统筹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工作。
3.加强规范文件清理
按管委会统一部署,开展红头文件清理,废除财政局(国资局)不规范、过时或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相符的文件9件(国资限制企业开户的文件在此之前已废除)。
4.完善公平竞争审查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加强近三年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清理自查,督促干部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涉及市场主体竞争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财政局(国资局)落到实处。
(三)经费保障情况
做好行政执法经费保障,2022年区财政安排公共安全支出9.07亿元,用于行政执法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改善行政执法条件,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权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增强经费支出的规范性、统筹性,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财政国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减税降费政策。一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财税调控水平,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
(2)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牵头组织实施新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全区77个预算单位均建立了六大经济业务制度及流程图,内控制度较好落地。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出台《新区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新区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等12个办法,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公开全过程管理程序予以规范,健全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新区国有企业第一批授权放权清单》《新区直属企业经营性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区直属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规范》《新区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办法,进一步健全规范国企国资监管体系。
3.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接受市人大监督。严格落实预算法相关规定,落实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市人大报告年度预算草案及预决算执行情况,对照市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第一时间报告党工委管委会并抓好贯彻落实。
(2)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相关规定,全区政府采购处罚相关信息、全区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全面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公开评审制度,重大项目充分听取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人大代表的意见。
(3)主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由其指定业界资深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4.推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集体研究制度。对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研究,严把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法律风险关。由执法岗位发起,就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多要素全方位审查、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集体研究决策,确保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岗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岗,实现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审办分离”,进一步把控法律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确保行政执法质量。
(2)加大政府采购执法力度。督促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建立并执行预付款制度,清理退还不规范收取的保证金330万元。全年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4个,因采购文件条款设置不合理投诉成立并废标3个,促进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
(3)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动应诉工作“标准化”管理,提高应诉工作质量及效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旁听,以案思管、以案促管,有效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培训,提高全区财务人员法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财政监督,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三)加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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