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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强国APP、“红岩魂”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与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线下分享形式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依法治国治市治区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意识。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党组书记、局长但堂文同志参加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并顺利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区)法治工作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员等业务轮训及网上法治专题学习,本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47名。
三是抓好精神贯彻落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梳理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改革举措,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补齐制度短板,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
二是重视党内法规落实。制定《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系统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全面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开展本系统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专题研究1次。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网上法治专题学习等,不断提高系统职工行政执法证的持证比例;于全市率先建立兼职仲裁员队伍,形成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聘任机制和激励机制,截至目前,从街道、企业、律师事务所及大学教授中聘任了27名符合条件的兼职劳动仲裁员。
(三)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完善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升审批效率。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压缩时限至1个工作日,共审批职业培训机构33家,其中设立10家、注销4家;劳务派遣审批平均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特殊工时制平均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平均缩短承诺时限80%,共审批劳务派遣企业69家,特殊工时企业454家。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完善行政审批流程,续推政务服务容缺办理机制,共容缺申请材料70项,服务对象“多头跑、反复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全区新增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个,社会团体4个。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已有328个企业享受收费减免近32万元。在全市创新推出“无假之保”假日预约暖心服务,涉及高频服务事项80项,累计服务230余人次。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政策、社保降费减负政策为辖区参保企业减负1.1亿元,发放春节留工一次性补贴1363家次,惠及1.33万人,金额399.81万元。
三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运用信用监管措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自身公信力建设,提升执法有效性,树立政务诚信。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研究制定联合惩戒部门合作备忘录,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各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新区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前一律先行公开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建立清理台账,定期清理修订本单位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不相适应、不再符合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现行有效和宣布废止的情况,做到对已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标准化、动态化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五)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落实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执行率达100%,最大限度实现民主决策。
二是充分发挥决策机制能效。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完善评估程序。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信息公开、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主动要求法律顾问对决策、执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用制度规范行为,确保科学、民主决策,通过座谈会、集中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互相推诿;全面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文字、音像等记录信息合法规范、客观全面,案卷分类归档、集中储存,做到执法行为有据、执法过程可溯、执法责任压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辅助人员,严格执行2名以上人员执法、亮证执法制度,对有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监管规范透明,积极推行柔性执法。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主动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开展社保稽核,查处6起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获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并骗取社保基金的案件,追回基金2.1万元,清退挂靠人员28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279家;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288家。
三是创新改进执法监管方式。认真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完善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执法对象、执法人员,避免选择性执法。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联合惩戒部门合作备忘录,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各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新区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特约监督员制度;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台帐,畅通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接受区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检查3件,接受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案卷检查3件。
(七)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力度。
一是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应诉意识。坚持将旁听庭审纳入局支部年度活动安排,积极组织并派员参加宪法、民法典、民政法律知识等专题讲座,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对口服务律师应诉辅助作用。协调运用自身法治人才,明确由劳动监察大队张永刚同志协助局领导参与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涉稳工作。
二是依法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主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履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2021年,行政诉讼(一审)69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73%,开庭审理6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49次,负责人出庭率77%,同比增长49%。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优化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有机衔接,认真办理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检察建议书,并按时反馈;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研讨典型案例,逐一分析败诉案件,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二是及时妥善处理信访舆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分类处理来信来访,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加强辖区内社会保障形势分析与研判,及时梳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形成工作台帐。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控,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2021年,累计妥处来信来访1100余件。
二、存在的不足及工作措施
(一)建筑项目参保政策待完善。建筑项目参保的农民工由于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大等因素,实际受理审核中问题频发,属于“发现一个问题,处理一个问题”的模式,无法保证项目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性。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同时向市级局建议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确保工伤保险政策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向市局建议加快推进工伤保险门诊、住院医疗费直接联网结算,实现监管从事后向实时转变。
(二)违规领取待遇追回难。由于人社系统暂未实现与司法系统的数据实时共享,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掌握参保、领待人员服刑和社区矫正情况。服刑人员违规领待情况时有发生,且追回难度大。
工作措施:向市局建议尽快与司法部门协调建立服刑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相关人员待遇发放,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三)合法性审查能力有待提升。在具体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对程序、内容等把握还有待提升,还需加强审查学习培训。
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含金量”。打造主管部门、法律顾问、专家、优秀律师共同参与的高素质合法性审查队伍,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学习研讨。针对审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坚持专家“问诊”,积极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确保每一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都合理合法。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完善。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法律顾问参与集体讨论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工作措施:着力加强案件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监察办案,制定监察业务办案规程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标对表优秀案卷,促进办案提质增效。
(五)退役军人信访突出问题有待解决。推进退役军人改革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退役军人对于自身的各种权益保障有着更高要求,而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措施尚在制定过程中,部分退役军人对此反映强烈,各类群体上访态势明显增长。
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及时兑现各项保障待遇。加强矛盾攻坚化解,对于涉军重点信访人员开展针对性普法,释法明理,引导信访人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非法上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创新的工作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新政策宣传,做好重大政策发布风险评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前化解信访隐患。
三、2022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能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本领,用法律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按流程申请招录在编人员充实执法力量,确保满足“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条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执法制度,切实提高执法效率,树立执法权威。
(二)开展创新形式普法宣传。借力重庆日报、华龙网等主流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力争以地方主流媒体为宣传阵地,以视频动画、短信为宣传形式,打造富含新区特色的普法宣传新模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使用率。打造和谐“大讲堂”品牌,计划与成都市天府新区协同合作,创新推进企业千人法律培训活动。持续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对于退役军人及军属最关心的、常咨询的法律问题重点普法,着重对与退役军人待遇及权益密切相关的法条加以梳理并创新宣传形式,通过表格、图片、音视频、动漫画等形式加以提炼,用人民喜闻乐见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三)持续优化系统政务服务。加大力度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理,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效解决服务对象“多头跑、反复跑”问题。进一步优化“无假之保”假日预约暖心服务,充分利用好动画、海报等宣传物料积极造势,依托区、街、社三级平台,提高假日预约服务的知晓度。及时总结经验,适时紧扣群众需求以完善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手段,将其打造成为新区社会保障领域特色政务服务,努力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区、街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优势,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园区)+和谐劳动企业”的构建模式。二是完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发挥社会保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调解)+劳动纠纷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3大组织作用,重点完善构建3大调解中心(自贸区调解中心+西南政法大学调解中心+行业调解中心)、8个街道调解工作站、N个企业调解组织,深入推进劳动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3+3+8+N”治理机制。三是完善欠薪预警机制。建立各部门欠薪综合信息共享及预警机制,通过召开分析研判会、定期排查等方式,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关政策等信息,加大劳动关系形势预判分析。重点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分析评估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风险。建立劳动纠纷预警分级标准,明确在不同预警等级情况下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五)提高系统执法能力水平。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机制,落实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坚持和谐执法、规范执法、说理式执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规范监察办案程序,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持续巩固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基金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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