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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建议的通知》要求,我队认真梳理总结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升法治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二是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专题、案例研讨会,学习法律法规,分析研究解决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网上法治专题学习和考试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区执法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二)优化公共服务行为。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市、区“放管服”改革方案,取消有关证明事项,完善审批工作流程,优化办事指南,实行容缺受理,劳务派遣审批、特殊工时制审批平均缩短承诺时限70%、可容缺时限60%。2020年,共审批劳务派遣企业21家,特殊工时企业432家,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相继成功创建为市级示范点2个、区级示范点3个,和谐劳动关系企业540家,其中国家级模范企业4家;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在全市区县中率先起草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明确了正向激励措施和约束措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公开执法依据、行政程序,严格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重庆市劳动保障执法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二是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执法对象、执法人员,避免选择性执法。三是健全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作出行政决策、处罚决定等行为前,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实行依法决策。四是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2多次,检查用人单位560多家次;书面责令整改10家用人单位,指导320多家用人单位落实整改,处罚用人单位1家,评定2019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企业592家。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起。四是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网格设置和各项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等,强化信息采集,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受理举报投诉案件639件,结案率96%,网上办案率100%。
(四)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主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健全涉诉业务机构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的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20年,涉及我队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86件。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根据不同群体对象针对性实施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一是编印指导宣传资料。针对企业编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实务手册》,从企业最关心关注的100个问题着手,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合法用工。二是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建立劳动监察员、仲裁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检查、巡查、咨询等方式,主动上门帮助企业特别是经济性裁员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每年到街道、社区、车站等地方开展“四法两条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四是举办两江新区和谐大讲堂,开展“劳动关系新时代·和谐创建赢未来”培训活动,累计线上线下培训企业相关人员上万人次。五是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采取编印宣传手册、海报,线上+线下宣传宣讲,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新媒体、微信矩阵等方式,高标准宣传《条例》,开展集中宣传423场次,入户宣传1900余户,培训用人单位2000余户、人员7万余人次,接受咨询3万余人次,建设项目设置宣传栏654个,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六)优化监察仲裁办案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劳动监察“受理举报投诉”与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立案”两个接待窗口,有效提升办案时效。2020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76件,结案率为96.8%。
(七)建设兼职仲裁员队伍。在全市率先建立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机制聘任机制和激励机制。截至目前,从街道、企业、律师事务所及大学教授中聘任了27名符合条件的兼职劳动仲裁员,2020年,参与审理案件共计600余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劳动仲裁案件积压较多。由于疫情影响,劳动纠纷案件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上升,集体争议案件较往年有所增加,加之文书送达困难,公告送达时限较长,导致案件积压。
二是劳动监察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监察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程序及文书不够规范;街道“两网化”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是工伤认定疑难案件有所增加。部分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前所未有,客观上存在法律分歧。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推进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项督查,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队伍和谐稳定。
二是扎实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创新执法示范区建设。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坚持和谐执法、规范执法、说理式执法。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建立与其他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深入推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加快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察办案,制定监察业务办案规程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强化窗口服务意识。
三是创新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发挥社会保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调解)+劳动纠纷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3大组织作用,重点构建3大调解中心(自贸区调解中心+西南政法大学调解中心+行业调解中心)、8个街道调解工作站、N个企业调解组织,创新劳动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3+3+8+N治理机制,力争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新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四是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案,优化业务办理规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加强与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的衔接沟通,完善与法院的沟通机制,减少法律分歧,妥善处置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2021年工作建议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素质。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面向群众的一线执法人员定期、定时地进行执法培训及法律讲座。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自身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切合实际、结合法规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尽可能杜绝容易出现疏漏的执法环节。
(二)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维护新区和谐稳定。建议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纳入工作大局,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统筹谋划,协力推进。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人民调解等组织力量,加强与法院工作的有效对接,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实现从单个突破向全面启动的转变,努力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实现从单一衔接向立体服务的转变。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探索新区法治文化品牌化发展。通过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融合、道德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结合,打造新区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探索“浸润式、互动式、反馈式”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通过完备的法治文化硬件体系,让群众时刻浸润在法治文化当中,以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培养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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