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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矫正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与司法局合署办公的优势,求真务实、周密部署、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日常管理。2020年共接收矫正对象286人,解除矫正203人,累计接收数1160人,解除数850人,当前在矫313人(其中缓刑302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假释2人、管制1人)。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并对矫正对象采取矫正、教育、感化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了刚柔并济。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推进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管理,突出两类重点人员管控,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以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了全面理解、准确掌握和熟练运用《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努力提升新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社区矫正法》正确实施,2020年7月9日,矫正中心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活动特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谭爱国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并点评,新区公检法司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及各社区相关同志参加了该活动,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经过初赛、复赛激烈角逐,社区矫正中心荣获竞赛一等奖。
3.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监督管理。新冠疫情爆发后,矫正中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要求,对矫正对象报到接收、定位管理、学习教育等进行了统一安排。在特殊时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也丝毫没有松懈,取消当面报到及集中学习,采取电话核查、视频核查、手机定位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线上监督。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及时恢复当面报到及教育学习,截至目前,辖区疫情防控情况较好,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涉疫情相关事件。
4. 扎实做好“过渡期”的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将对全部在册及新增社区矫正对象扩大管理范围至主城九区和两个开发区,二是督促各司法所每月开展两次风险研判,并报送社区矫正风险研判报告;三是重要节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街道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抽查,要求各司法所在国庆节前开展点名抽查、安全教育等;四是继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在全区推广安装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及时维护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设备,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报表,数据维护率100%,社区矫正对象手机APP及定位率均超过98%,位列全市前茅。“过渡期”内,未发生安全稳定问题。
5. 规范优化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流程。将调查评估、入矫报到、请假审批、训诫警告等惩戒、解矫流程等环节进行调整优化,建立了金山、翠云办公点流转件定期核查机制,理顺了社区矫正对象出入境证件通报备案及管理流程,与公安分局建立了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合作机制,与渝北区检察院建立了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协作机制。
6. 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引导顺利回归正常生活。2020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265人(其中接收重点人员11人),全部实现“必接必送”,目前全区安置帮教总数共计849人,其中重点人员42人。为引导其尽快回归正常生活,矫正中心定期向安置帮教人员推送就业信息,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发布就业信息350余条,登记失业信息33人,推荐就业意向152人次。同时,开展心理咨询帮扶,提供点对点心理帮扶及心理咨询,制作心理测评273次;开展两次集中教育,并指导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保障民生积极满足群众需求
1.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不断规范法律援助管理。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做到 “应援尽援”;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期限,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的案件达80%;强化援助案件过程监管,定期开展援助案件结案归档检查,提升援助服务质量,实现援助案件“零投诉”。截至12月16日,新区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51件(其中民事133件、刑事118件),共办结225件(其中民事130件、刑事95件),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
2. 狠抓重点困难群体,提高法律援助成效。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为重点群体,围绕农民工工资、工伤、请求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及时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为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工作日派驻一名执业律师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政策解答等法律服务;简化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流程,推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审批并指派达全部受理案件85%以上。
3.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不断优化新区法律援助律师库队伍力量,2020年公开招募了第二批政治素养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纳入新区法律援助律师库,清退了专业能力弱、责任心不强的援助律师,现共有58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重点围绕树立责任意识、办案质量标准、常见突出问题等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专题业务培训1次,全面提升援助律师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制定各类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表,明确质量评定标准和分值,做到“有标可依、按标执行”,有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4.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辩护率,指派经验丰富律师提供刑事法援辩护,切实维护好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努力推进刑事案件审理程序公平和司法公正。全年共为53件法定情形外的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聘请刑事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派驻两江检察室值班,为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向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496人次。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探索建立了新区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合作机制。与公安分局建立合作机制,一是依托矫正中心翠云办公点确立为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采取公安交巡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场授课、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现身说法”,组织观看警示宣传片、危险驾驶罪嫌疑人的忏悔视频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参与交通安全路面志愿者服务,组织本辖区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到交通路口参与交通协勤维护交通秩序,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参与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等活动。
(二)建立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协作机制。与渝北区检察院共同出台《涉企业社矫对象请假协作意见》,对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界定,一是细化请假理由,拓宽活动范围;二是简化请假审批程序,开辟涉企“绿色通道”;三是明确了“一请多地”制度、经常性跨地区请假制度;四是建立名单管理和分级处遇制度,对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名单管理制度;五是确立外出监督管理制度,对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的活动实行“四位一体”监管。
(三)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安全评估体系。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出台了《两江新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统一的文书档案,通过系统化培训,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安全评估体系,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制定《安置帮教告知书》,做好各项工作衔接,确保新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行法律援助服务 “点援机制”。矫正(法援)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理念,积极探索开展法律援助“点援”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新区共40余名受援人主动选择了“中意”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现有薄弱的社区矫正队伍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社区矫正法》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社区矫正法》的出台给矫正工作提出了《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规定“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由于两江新区经济活跃程度高,就业创业环境好,公租房数量多,流动人口基数大,以后大量“人户分离”居住在两江新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将会在新区执行社区矫正,导致社区矫正对象的数量成倍增长。新区现有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少事多的现状难以满足《社区矫正法》明确的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要求。
(二)现有社区矫正队伍人员的专业背景与矫正中心职责的专业要求匹配度不高。矫正中心作为刑法的执行机构,对人员素养及专业性要求极强。《社区矫正法》能否准确高效实施,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工作能否正确执行,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与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关系极大。目前,矫正中心8名在编人员中仅有3人是法律专业,除2名领导是法律专业外,工作人员仅有1人是法律专业,由于人员的工作任务繁重和所学专业、工作实践经验的影响,与新时期下的专业工作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
(三)部分在编党员干部外借导致日常监管和教育存在一定难度。矫正中心共有编制14名,目前在编干部13名,2018年党工委作出优化政法和法制工作运行机制的决定后,原承担信访稳定工作的人员汪决太、汪涛、戎凯、彭浩、张楠等5名在编干部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借用到政法委(信访办)工作,目前实有在岗人员8名。5名借出干部除工作在政法委(信访办)外,其人事工资关系和日常教育管理均由矫正中心负责。因人员分散办公,矫正中心对借出干部的思想动态、日常行为无法了解和掌握,亦无法进行及时的教育和引导。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开展社区矫正系统培训。年初谋划好全年各项培训。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专题培训、原文领学、知识竞赛、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督促工作人员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对《社区矫正法》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多角度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结合矫正人员的心理现状,丰富集中学习内容,聘请专家、知名学者等,以政治、国学、心理及法律规范等为内容授课,做好在矫人员思想、心理疏导,让其真正融入社会,认真接受改造。
(二)强化与司法所的协同配合。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司法所工作的衔接和沟通,加大对司法所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互通情况,尤其是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重点领域,在重要节点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矫正中心协同司法所,针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管教育,加大走访了解的频次,全面迅速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法律援助全过程管理。一是持续完善法律援助各项制度。继续修订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通过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机制、修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标准等制度,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新区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通过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程的规范,特别是对援助案件的询问笔录、阅卷笔录、法律意见、办案小结等流程性的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归档案卷的质量。三是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在有序开展法律援助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让更多弱势群体知晓并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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