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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两江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验收督察,现将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区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将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要法治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内容。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调研,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税收工作全面法治化。发挥内控作用,将法治税务建设的重点任务纳入内控范围督促抓好落实。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区局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政治任务和2020年工作主题,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实打实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确保税费收入量稳质优。严格落实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既不折不扣把该减的减到位,又依法依规把该收的征收好,坚决不搞大规模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收税费,确保税费收入实现没有水分的增长。2020年,两江新区税务局组织税费收入442.49亿元,同比下降10.07%。
三、促进法治政府组织建设、制度落实
(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计划。为全面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普法计划方案,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使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有章可循。
(二)全面落实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局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健全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促进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中,推进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通过内控机制建设、行政诉讼应诉、税收执法责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的有序开展,完善了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构建重要涉税(费)事项审理工作规程。区局通过重大涉税(费)事项审理委员会和重要涉税(费)事项审理工作小组两级审理机构,规范审理标准程序,完善了以重大疑难税务案件审理为核心的事中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全面夯实法治基础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及时向外界公开税收法律法规、组织税收收入、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社会民生关注焦点等重点事项,完善欠税公告、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把与纳税人有关的各类涉税事项集中公开(网站保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办税服务厅免费提供税收政策资料,利用LED显示屏及时宣传最新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等信息;向纳税人赠送《中国税务报》《重庆税务》等刊物;通过“重庆两江新区”官方公众号等推送区局税收综合改革通告、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搬迁通告和市局“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通告等。对国家新出台或调整较大,例如2019年的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及2020年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全面深入地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税收促进两江新区复工复产及经济发展。
(三)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对机构改革后新出台的《重庆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32号发布)开展了全员培训,整理处罚文书模板,理顺处罚流程。所有处罚均按照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并将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救济权利告知行政相对人,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有效避免了处罚争议、行政处罚超出权力清单范围以及不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等问题。
(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近年来,区局多次对现有涉企收费项目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严格按照总局及市局关于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的最新要求落实公示制度。深入排查整治乱收费,全面排查第三方涉税服务项目,逐一核实服务内容、方式与机构,查实收费依据、标准、方式等情况,并设置专线受理“乱收费”投诉举报。
(五)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了区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三项制度的全局全员培训,编制《两江新区税务局“三项制度”工作推行手册》,构建了一个方案、三个意见、三个清单、四个指引、两个模板的制度体系。购买执法记录仪60台分发各部门。
(六)加强与银行、国土等部门合作。在招商引资、规范管理、税收宣传等方面持续协作,共同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切实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两江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签发程序。及时有效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对应的内容,采取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区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各业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形式发布的,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通知、规定等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清理,共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两个税收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并向市局进行了备案。
(二)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好税务总局“放管服”30条措施,重点抓好“一厅办”“一网通”“一键答”等纳税服务重点事项。对总局下发的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类文件做到严格遵照执行,在修订配套法规方面,区局没有自行制定或修订配套法规,均按总局市局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三)落实法治工作保障。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公职律师管理制度,组建公职律师团队,截至目前区局共有公职律师10名,2019年聘任3名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规范法律顾问的遴选与聘任工作,督促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职能,强化各项工作的法制引领和法律保障。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税收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对志愿工作中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依托电子税务局体验区、漫客空间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保证志愿服务工作内容充实.按照“一月一主题”的税收志愿活动要求,负责科室、税务所围绕税法宣传、青少年普法教育、税收权益宣传、纳税服务体验等角度,每月提前两周按时报送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主题和方案。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目前共招录税收志愿者44人,其中中级会计职称以上10人,三师5人。根据服务工作的需求积极开展志愿者培训,由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担任培训老师,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对税收志愿者开展了岗前技能培训。
六、严格执法督察,规范税收执法
(一)组织开展税收执法专项督察。按照市局部署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通过下发督察方案对督察时间、督察方式及人员分工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在各税务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区局组成执法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落实到位,并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严格追究责任;结合区局工作实际,按季度组织成立督察工作小组,对各基层税务所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取消税务证明事项落实情况以及是否违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开展督察;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积极接受、配合外部监督。
(二)多措并举抓好内控机制建设。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积极开展内控工作,设置专人专岗,及时扫描梳理疑点数据,认真分析过错疑点数据产生原因并及时处理,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切实增强监督问责合力。
(三)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重点依托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区局12366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收集纳税人需求,通畅征纳双方沟通互动渠道和纳税人纠纷反映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加大对投诉举报纳税人的后续跟踪管理,打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加强税收制度建设。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一是制定了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二是在作出重大税收决策时,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调查研究、论证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必须通过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决定。
(五)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岗责体系,细化了工作规程。充分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时监控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考核评议,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日常征管及总局、市局巡视检查、审计和专员办等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都积极进行了整改。
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区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成立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页、LED屏、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纳税人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重点关注走逃失踪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偷税骗税等涉税案件中涉及的税务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着重在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商贸批发、车站码头等税收管理中的税务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八、持续推进普法工作
区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发〔2016〕1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坚决落实落细“七五”普法规划部署,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有效探索依法治税长效机制。
(一)强化普法建设组织保障。成立以区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从区局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业务能手中抽选10名干部,建立两江税务普法讲师团。邀请两江新区企业财税人员、优秀大学生等,建立两江税务普法志愿者库。
(二)建立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规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述职述廉时报告自身学习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培训,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将依法行政课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在税收执法岗位的人员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三)组织参加法治理论及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要求,精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备考每年的法治理论考试,确保顺利通过,区局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九、不断强化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一)收入推进法治学习。一是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切实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的专题讨论和学习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使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全面推动税法宣传教育。不定期组织税收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税法宣传辅导,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税收宣传活动,调查研究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二)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一是积极打造文化宣传长廊。创新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过道文化建设,通过悬挂宣传展板等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在机关办公楼内过道张贴文化宣传图册,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管理工作。拍摄税法宣传微电影、微视频,打造法治宣传“云”窗口。二是积极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与重庆漫客空间企业孵化平台联合打造“税收助力创业路”为主题的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制定普法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先后在基地开展“税法大讲堂”五次,宪法普及宣传一次。现已通过重庆市普法教育基地的初步验收。
十、2020年工作建议
(一)整合各类督察内审、专项检查事项,统筹开展综合性检查。与审查部门建立相互配合的外部监督机制。将集中开展督察内审工作与日常信息化预警结合,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督察内审工作的能力。对督察内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纪处理,克服重检查、轻整改、不问责的现象。
(二)与设有法律专业的大专学院建立合作机制,发展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为税法宣传志愿者来区局实习,同时特邀宪法、民法专家授课,提升两江新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三)通过与两江新区司法局的沟通交流,争取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推进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和执业考核等工作开展,确保公职律师队伍的稳定增长。优先推荐和选拔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进入专业人才库,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及干部使用等方面予以充分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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