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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5567784755/2021-02415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2020年度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有 效 性 ]
有效

2020年度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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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梳理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

一是开展分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已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0次、党组扩大学习会19次,组织学习论坛、讲堂,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并通过党员学习群”“中心组学习群高频次分享学习文章,确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重要抓手,组织全体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80余次。召开深化以案四说推进以案四改工作会,学习法规条例和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交流发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领域制度的协调对接,加强与天府新区沟通协作

为落实两江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分局前往成都天府新区考察学习,并与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就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建共享唱好双城记达成初步共识。一是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两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协商,强化战略合作互动,尽快在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公园城市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抓好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大保护。二是携手服务经济发展。两局探讨实施诚信企业名单互享,环境信用评价中诚信企业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资金补助、行政许可、环境保险、融资融贷等方面实行联合诚信鼓励,推动财政、金融等部门发展绿色金融,共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推动重点项目合作。双方就申请服务企业发展联合改革试点、争取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资金政策支持达成初步共识。1016日,天府新区就双方合作事宜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共同研究,已于1117日双方共同签署了协议。下一步,将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合作在环保领域的落实,与眉山天府新区环生态环境分局签署合作协议。争取总体谋划2方面工作,重点考虑低碳发展和信用评价。

(三)抓三线一单,守好环境底线

三线一单是一套生态环境分区的管控体系,三线是划框子,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一单是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为确保三线一单对两江新区各项管理要求有效、合理,通过环评工作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分局积极协调配合三北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形成三线一单成果并加以应用,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划框子、定规则,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约束,引导区域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抓效率时限,不断优化审批服务

取消环评审批与相关部门手续互为前置的工作要求,分类采取容缺公示、容缺审批等措施,缩短环评审批时间。推进登记表备案管理改革,大幅减少了企业办理时间和流程。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大力推进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近年来以告知承诺制形式审批项目占总环评审批量40%左右;全年审批效率较法定审批时间提高约70%。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相关要求,对部分关系民生的建设项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试点建设施工和环评审批同步进行,减缓疫情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扫码办事渝快办,实行网上办只跑一次,让企业少跑路办愉快,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服务事项。

(五)深入推进两江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分局牵头组织区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局及渝北区检察院等部门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改革工作责任。二是邀请专家就改革工作相关政策、典型案例进行了培训讲解。三是强化司法衔接,加强案件筛查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在侦办环境刑事案件、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案源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案源。各部门要结合环保督察、行政处罚、信访投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突发事件及有关刑事案件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目标,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责任,及时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程中提高执法力度,以问题为切入点,由点到面,以案释法,全面落实法律宣传,确保普法到位,增强环境责任主体法律意识。2020年共作出行政处罚134件,罚款金额404.25万元。

(七)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继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分局开展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公安、城管、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的环境监管。会同文化部门加强对辖区娱乐场所的环境监管,共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八)组织培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辖区重点固废产生企业开展法治培训,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固废管理新要求,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九)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分局采取聘用法律顾问等方式,在作出重大决定或日常事务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避免因行政决定作出不合法合规引起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按照衔接机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对涉嫌环境刑事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时刻跟踪办理进度,对公安机关不予移送或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十一)强化执法证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申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行政执法证件,不断强化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自觉性,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主要负责人积极应诉,出庭率100%

2020年分局被诉行政不作为案件1件,分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应诉,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十三)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按照市局和管委会相关文件要求,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渝环两江发〔202029号文件,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修订《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渝环两江办发〔202021号,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程序,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今年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4件次,按期回复办理率100%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形成长效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

二是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把微信群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作为日常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营造依法治区、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推进与天府新区沟通协作。分局将诚挚邀请成都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前来两江生态环境分局调研,双方共同签署《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是将继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严守审批底线。继续优化审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五是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牵头工作。指导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开展案件办理、积极探索案源,定期召开推进会,共同协商解决过程中的问题。

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新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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