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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两江新区爱国卫生行动方案

日期:2021-04-30

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含学校、区属公立医院):

经研究,现将《2021年两江新区爱国卫生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两江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代章)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两江新区爱国卫生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2021年重庆市爱国卫生行动方案》(渝爱卫办〔2021〕3号),深入开展两江新区爱国卫生运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开展“五项促进行动”,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爱国卫生运动得到更好传承,协同推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行动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促进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按照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完善两江新区爱卫会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2.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根据《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具体举措,采取各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了解掌握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3.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卫生创建,围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开展“文明健康始于心”“低碳环保践于行”“绿色家园齐守护”等三大主题活动。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多形式开展健康科普,提升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

(二)健康城市建设促进行动

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社保局、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奠定健康城市建设的微观基础。

(三)卫生城镇创建促进行动

以卫生城镇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开展卫生创建和常态化的管理工作,新区争取新建成1~2个市级卫生街道。

(四)无烟环境建设促进行动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之控烟行动为统揽,推动实施《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建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控制吸烟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评估控制吸烟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控烟条例》的顺利施行。

加强无烟环境创建。加大无烟机关建设力度,确保无烟机关建成率达60%;巩固提升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民营医疗机构无烟环境建设;妇联、教育局等部门结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等工作,启动无烟家庭建设,加强无烟学校建设;产业局、现服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加强无烟环境建设。

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做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和烟草危害的健康教育,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倡导无烟生活健康理念。推进戒烟门诊建设,提高戒烟服务水平。

(五)病媒生物防制促进行动

集中开展春季灭鼠灭蚊、夏秋季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和冬季灭越冬蚊为重点的集中杀灭,减少虫媒鼠传疾病发生。制发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指引,开展老旧小区、农贸市场专项防制行动,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老旧小区的卫生死角。落实《重庆市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监测结果运用,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抓实点对点跟踪督导,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督导等。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进社区进村社活动,增强群众防制意识。强化规范用药,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环保、经济的灭鼠杀虫药物,严禁使用产生抗性的药物。

三、行动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措施,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见效。各街道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的融合,组织实施本辖区爱国卫生各项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日常、贯穿经常,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周末大扫除、清洁动手日、健康宣讲等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倡导。结合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纪念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成效。持续宣传《重庆市市民卫生健康公约》,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普及疫情防控、疾病预防和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养成文明健康习惯。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联系人:曹文沁;联系电话:023-67465496;电子邮箱:724982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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