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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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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完善科普设施布局,提升区域科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85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两江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整体构成

全文共计六章二十五条,包括分类与条件、申报与命名 、建设与发展、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一)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主要为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知识传播,科普活动策划和组织、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教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两江新区依法经营、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在重庆两江新区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3.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

4.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

5.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基础条件。

6.配备有专(兼)职的科普工作者,并组建10人以上科普志愿者或信息员队伍。

7.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

8.接受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指导和下达的科普工作任务。

9.近一年在重庆两江新区内至少组织开展或参与两次以上科普活动。

四、申报方式

申报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重庆两江新区科普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三)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证明材料。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材料。

(五)近一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方式:023-6308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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