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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鼓励表扬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充分调动发挥广大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应急局制定了《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各区县(自治县)实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成功避免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下事件的奖励办法。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除当地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的避险转移及专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公务外,在我区地质灾害管辖范围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二)奖项设置
精神奖励 |
物质奖励 | ||
奖励等次 |
避免伤亡人数或财产损失 |
奖励金额 | |
按程序提请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 |
一等奖 |
避免了造成人员伤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100万-500万元财产损失 |
8000元 |
二等奖 |
避免了造成人员伤亡3人以下或50万-100万元财产损失 |
4000元 | |
注:避免10人(含)以上人员伤亡的事件,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奖励范围 |
(三)奖励程序
四、政策中涉及的名词解释
我区地质灾害管辖范围:包含8个直管街道,鱼复、水土、龙兴三大新城城市规划范围,保税港区集团、悦来投资集团开发建设管理范围等。
自然因素诱发:主要指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地震、洪水等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23-6320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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