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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两江新区直属街道经历20余年开发建设,城市功能不断完善,逐步由工业制造为主的园区向功能复合的城区转变,部分工业项目已不适应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亟需盘活提升。近年来,国家和市级层面分别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等政策,支持与周边城市功能不协调、产能低效的工业项目转型发展,但在具体转型业态、审查要点、工作机制、过渡期政策满后土地手续办理等内容上缺少相应操作细则,社会企业对存量工业项目转型升级投资动力不足,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存量工业项目转型升级行政审批路径,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直属街道辖区内(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已建工业用地使用权登记超过8年或工业用房所有权登记超过6年的存量工业项目。存量仓储项目参照本办法管理。
三、转型升级后的业态有什么要求?
转型升级业态原则上应当符合存量工业项目转型升级产业指引,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创新、线上线下商贸等政府扶持产业。严禁利用产业用地违规改造用于商品住宅开发,严禁引入高噪音、高污染、高耗能企业。
四、创新支持政策有哪些?
一是支持合理的改扩建或新建活动,允许对原有合法建筑进行改建、扩建,以及利用项目空置土地新建建筑;二是支持土地混合集约利用,可选择整体或部分改变土地用途,仅涉及部分土地转型升级的,按工业混合用地确定;三是转型成功的,可选择继续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或按管委会批复转型升级时点和申请人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的申请时点分别评估,以较低值补缴地价款。
五、什么是5年过渡期政策?
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的情形,现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过渡期内转型发展的用地不得分割转让、房屋不得分零出售。
六、管理办法出台前已取得转型批复的项目怎么办?
管理办法施行之日前取得同意转型升级意见超过5年的项目,可在办法施行后参照第十一条执行,不受提出评估申请的时间限制。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重庆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3-6730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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