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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4-08-30



一、制定背景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35号)执行以来,对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新区户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100%的目标。上述文件已到期,为着力增强专业化康复服务能力,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新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 8 个街道所辖范围的持证残疾人或未持证残疾儿童,新区户籍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依精准康复服务相关规定享受新区残疾人相应待遇。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服务对象、重点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

阐述了新时期残疾人事业指导原则及康复服务发展目标。

(二)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鸳鸯等8个街道所辖范围的持证残疾人或未持证残疾儿童,新区户籍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依精准康复服务相关规定享受新区残疾人相应待遇。

(三)重点任务。

明确了完善基本康复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及服务机构、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需求评估和转介、申请康复服务、提供康复服务、录入康复数据等7部分内容,对各板块如何开展相关工作予以了说明。

(四)职责分工。

明确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区社会保障局、区社会发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道等有关单位部门职能职责予以了说明。

(五)保障措施。

明确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规范管理、保障服务经费等3方面保障措施,对各板块如何开展相关工作予以了说明。

四、常见问答

问:较原文件《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35号),《通知》作了哪些调整?

答:与“35号文件”相较,《通知》体式总体保持一致,在原文件基础上,作出了如下主要修改:

1.顺应政策变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提升康复服务质量,结合当前新区实际,修改前言、工作目标等部分。

2.优化文体结构。在保持文件大体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文件进行简化整合。将“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整合为“工作目标”;将“工作步骤”改为“重点任务”;将“工作要求”与“工作经费”简化合并以“保障措施”进行规定。

3.扩大服务对象。按照现行政策,在“服务对象”部分新增“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表述。

问:区残联办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包括哪些?

答:区残联办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康复医疗、支持性服务等四类康复服务项目。

问:残疾军人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相关政策?

答:户籍在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鸳鸯等8个街道所辖范围的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依精准康复服务相关规定可享受新区残疾人相应待遇。

问:两江新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原则上由残疾儿童家长作为监护人,登录残疾人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或到区残联办线下提出申请。

    2.

受理。区残联办收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通知申请人限期补齐。

    3.审批。区残联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批准,并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

问:未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个人康复训练补贴吗?

答:对户籍在两江新区的0-17岁持证在训残疾儿童给予相应补贴,未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每月接受康复训练天数少于5天的不予发放补贴。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

023-68885055


政策原文: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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