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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准确理解措施内容,更好发挥政策作用,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企业创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8号)以及《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0﹞15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两江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贷款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出台《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科技融资担保”)。
二、什么是科技融资担保?
科技融资担保是指为了增信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科技型企业,由合作担保机构为前述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贷款提供的信用保证、票据质押等方式担保。
三、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在两江新区指定区域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及组织机构,产业类型符合两江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已纳入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型企业名录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科技融资担保贷款。
四、合作担保机构应当满足的资质是什么?
合作担保机构应满足两个资质:(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二)实际经营期限已满5年。
五、科技融资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符合规定的科技型企业单户每笔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 )的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单笔融资对应的贷款期限应不超过1年,自获得第一笔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当年度起,最多可连续5年申请科技融资担保贷款。
六、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对企业和担保机构有什么鼓励措施?
(一)风险补偿。合作担保机构经司法或仲裁等途径催收且最终经司法强制执行终结仍无法收回的代偿贷款本金部分,应认定为担保代偿风险损失,由管理机构按照该损失50%金融标准向合作担保机构予以补偿。
(二)管理机构按照担保费实际发生额(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50%给予贷款企业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七、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咨询电话:023-6757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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